陳金鋒的中華職棒合約
真是肥了La New。
據報導,陳角蛙金鋒跟La New簽下的新合約,前三年三千萬,後三年視表現定。
大概內容是︰
2006~2008︰一年一千萬台票,陳金鋒月領五萬,其餘錢由球團成立專戶進行投資。
2009~2011︰視前三年表現而定,上限一年一千萬,下限不詳。
另每年有最高350萬元獎金。
有旅外條款。
- 後三年的薪水上限是一年一千萬,等於陳金鋒未來薪水就是平盤、或減薪。他打再好,也不會獲得加薪,但打不好,就會變成減薪藉口。
- 據陳
頭槌杰成領隊的說法,「另外針對加盟熊隊後的整體效應,開出每年350萬激勵獎金」「這部分門檻很高,要達成不容易,我們希望有更高目標讓陳金鋒去追求」。我可以直接假設陳金鋒一定拿不滿這筆獎金嗎?既然都自承標準很高了,且這些條件還包括球隊票房、戰績、隊友表現這些陳金鋒個人難以控制的項目,我想他大概能拿到100萬上下就很不錯了。 - 「合約中仍有旅外條款,一旦表現獲得美、日球團注意,只要雙方球團與陳金鋒同意,La new同意陳金鋒優先出國發展」。美國職棒是不可能的,中職打得好他們只會要你去春訓試看看,不會給一紙大聯盟合約。日本職棒的話比較難說,不過依陳金鋒先前去樂天被退貨,加上林英傑的例子,可能也會先找去二軍試試吧。如果是不保證上一軍戰場的旅外機會,La New會不會放呢?
雖然我覺得他只要回中華職棒,就已經不可能再回美國了。至少就目前來講,想挑戰大聯盟,打中職絕對是錯誤的方向。
- 國內球員都把代言的收入交給球團剝一層皮。如果陳金鋒把代言事務交給經紀人處理,頂多被抽個5%~10%就很多了,且這個經紀人還要幫球員把屎把尿的。但交給La New處理,他們不是只服務陳金鋒一個客戶,還要一口氣被抽掉15%。然後國內普遍價值觀竟然還認為這是對球員好?只要想想陳金鋒能吸引到什麼樣的廣告機會就夠了,球團出面會比經紀人出面爭取得到更多嗎?我會先看陳金鋒的人型立板是否會出現在全台灣所有的La New鞋店。別忘了林智勝就沒有被塑造,這支球隊目前在塑造球星的成績可是零分啊。
- 基金帳戶。一般來說球員都是自己領完後再成立帳戶把錢放進去,而不是由球團幫忙做。陳金鋒的作法就是國外球員合約中有的money defer,延遲支付。這樣做對球團有利,一者,因為他們定期要支付的人事預算少了,財務運用上增加了彈性;二者,錢的價值會因物價波動越來越小,所以陳金鋒現在一個月領83萬,跟現在月領5萬,十年後再把78萬拿出來不一樣,這也就是我們退休金或奧運選手獎金選月領的總值會比一次領高很多的原因。
La New是否真的會按月撥錢進戶頭去呢?其實沒必要,因為總值就是一年一千萬,他們可以一年撥一次款。如果是這樣,做個很粗糙的假設,如果他們開一個月息活存帳戶(算利率1%好了),先存進一千萬,之後每個月存78.33萬,每年底提出940萬好了,只是一個活存帳戶而已,他們一年也可以收進利息180萬。
我對這個基金帳戶該怎麼運作不太了解,不過球團應該有辦法在這上頭擠出錢來減少自己的支出。
- 附帶一提,吳俊良以前就跟統一簽了九年約,應該到現在還有效。所以陳金鋒應該不是中華職棒第一位簽複數年契約的選手。
為了怕被黑道怎樣就簽這種合約,而且簽約時對方領隊竟然還說得出他們無法保護陳金鋒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的話,陳金鋒回中華職棒簽的約是嚇人,可是我還是覺得他虧大了。
歷史上的今天:
- Lima time! - 2008
- 【同床異夢】(The Breakup) - 2007









Mozilla Firefox 1.5 Windows XP 一月 8th, 2006 at 02:22 Mozilla Firefox 1.5 Windows XP
某些人聲稱基金可以節稅之類的
不知是否為真??
Mozilla Firefox 1.0 Windows XP 一月 8th, 2006 at 10:33 Mozilla Firefox 1.0 Windows XP
1.對於陳金鋒有關薪水延遲之事,我是沒看出來,不過、我比較注意的是負責幫陳金鋒信託 的公司難道不會對LA NEW何時支付錢有時間上的限定嗎?
照理說應該不會讓LA NEW超過一年以上都不付錢。
2.想不到陳會很笨地放棄經紀人
我覺得這是應該要堅持的
張雖然很爛 但至少接不接廣告主導權在陳 不在張
這就差很多
再者 LA NEW與球員之間要怎麼互分廣告金我是不清楚
不過 兄弟的分法大家都看在眼裡
那根本是搶劫
所以我實在不知陳在想什麼……..
3.後三年的合約竟然還簽有上限值
那麼不想賺錢了話
分個百分之一給我好了
老子老缺錢缺得兇
Mozilla Firefox 1.5 Windows XP 一月 8th, 2006 at 11:42 Mozilla Firefox 1.5 Windows XP
1. 這當然是延遲付款,裡頭絕大多數的錢短時間內都不能動支阿。而信託公司是球團找的,不是陳金鋒自己找的,付款時間當然由直接客戶(球團)決定。
2. 陳金鋒照現在看是不可能回美國了,連李承燁在KBO打56發都拿不到大聯盟合約,陳金鋒在CPBL要打幾發才拿得到?不過反正他看來也沒有想要回去的意思,這點倒是沒差。
Mozilla Firefox 1.0 Windows XP 一月 8th, 2006 at 12:11 Mozilla Firefox 1.0 Windows XP
100發吧
Internet Explorer 6.0 Windows XP 一月 9th, 2006 at 18:36 Internet Explorer 6.0 Windows XP
再多都沒用吧~在等級不夠的聯盟的成績永遠只能參考~李承燁日本一軍第一年不也是很危險~
Mozilla Firefox 1.0 Windows XP 一月 10th, 2006 at 03:06 Mozilla Firefox 1.0 Windows XP
其實最好是0發
因為不打中職 直接回美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