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明里不懂棒球規則
蔡團長,噫,也不羞~
一向以國際比賽偏袒己方到腦充血聞名的蔡團長明里先生,繼在台加戰轉播時煽動觀眾後,還在他自己的blog上自曝其斷(棒球知識缺乏),在那邊靠北衝撞︰
從1993年我入行以來,我不知宣導過多少次:不要丟東西進場、讓場內的歸場內等,昨晚也有工作人員對我說:中華隊輸裡子,球迷輸面子…。但是很抱歉,我不覺得是如此,至少昨晚我不覺得是如此,雖然我絕不贊成球迷干擾比賽的進行,但以昨晚的狀況來看,球迷的同仇敵愾,剛好而已!真的,剛好而已!
或許,部份球迷不像我們知道,太過於衝動會被沒收比賽(褫奪比賽),但是在那個當下,如果還能冷靜,還要控制EQ,我想,棒球就不可能叫台灣的國球了。就好像你看到你的親人或好友被外人侵犯,當然是先力挺再說,怎麼可能還考慮太多呢?這是台灣球迷與中華隊密不可分的感情所致,這也是加拿大等外隊永遠不能理解的事情。雖然,我們都知道不該丟瓶罐等進場。
棒球是歐美發明的運動沒錯,但並不是所有事情都是他們說了就算!什麼「美式球風」、「合法衝撞」?騙肖A!棒球規則我也翻過很多次,裡頭從來沒有寫可以將對手「撞飛」出去,雖然合法與否全看裁判的主觀認定,但不爭的事實是,規則中絕不鼓勵「粗野」、「惡劣」、「故意」的行為,如果連「惡言惡語」都是被禁止的(規則4.06),怎麼可能允許任何的「惡行惡狀」?
有些人很容易妄自菲薄,居然把衝突的「導火線」,歸咎於葉君璋、張建銘的EQ不足,還牽拖到前一天「加澳戰」的台灣裁判(誤判)…,我想問:那加拿大球員得分之後的騰空翻,這不是更明目張膽的挑釁嗎?這是有禮貌、有EQ的表現嗎?況且,如果最後中華隊是獲勝的一方,葉君璋、張建銘的「EQ不足」,不立即變成激勵士氣的大功臣?這種矮化自己人的「結果論」,實在讓人難以苟同!
蔡團長號稱轉播棒球十幾年,連衝撞是合理這種事情都不知道,還大言不慚的拿出來說嘴,果然是害龍虎兩隊解散的元兇之一![]()
棒球規則是沒有寫到允許衝撞捕手沒錯,可是實際情形是「棒球規則並沒有規定禁止衝撞」。像蔡團長這種存心誤導一般民眾的人,多半會使用「棒球規則並沒有規定可以衝撞」這個藉口來引誘別人相信衝撞只是西方人發明的行規,刻意讓人用「沒規定可以做,就應該是不准」的角度來看,進而得出他們想要的結論。
那個「合法衝撞」也是這群人創出來的名詞,用來讓不明究理的球迷們以為棒球裡「有合法衝撞,那也會有不合法衝撞喔」。事實上正確的說法是「衝撞是合理的」才對。
實際上棒球規則沒規定到的事情有什麼?打帶跑就是一例,因為棒球規則裡沒有規定可以打帶跑,所以這是不可以做的事情嗎?喔,三壘安打也沒規定可以做,所以打者不可以打出三壘安打嗎?
更誇張一點的話,棒球規則裡沒有規定跑者可以撲壘或滑壘,於是乎蔡團長要不要說因為棒球規則裡沒寫可以滑向壘包或飛撲向壘包,所以這些行為其實是不能做的?喔,內角近身球,規則裡沒說可以。喔,check swing,規則也沒說可以。
如果照蔡團長的說法,那一場比賽裡你會看到多少規則沒允許的動作啊?只怕整場都是呢。
實際上對衝撞捕手的問題,是「棒球規則沒有規定不准」。少棒聯盟有些會禁止這個動作,他們的作法是另立特別規則明文禁止。
如我這篇文章所述︰
沒有人規定捕手應該整個人擋在跑壘路徑上把路卡死,只有說「可以這樣做」而已。跑者是本來就被賦予在跑壘路徑上的絕對權利,誰擋他的路誰就妨礙跑壘(如郭擋張那一球,若主審雞蛋挑骨頭一點是可以判張妨礙跑壘,他每次都先擋在路上再準備接球)。捕手則是因為接到了球,或是將要接到球,才取得同樣的合法權利。也就是說,如果捕手沒拿到球,不管被跑者怎麼撞,捕手都是理虧的一方,因為他沒有資格卡在路上。
而捕手若已經是持球狀態,他只取得了「不管被跑者怎麼撞,都不會理虧」的權利。從頭到尾,都沒有對跑者做任何限制,他沒有必要在他的權利有效範圍內做任何讓步。特別在,跑者被賦予的責任被加重到「必須得分」時,不使用最有能力將捕手球撞掉的作法,該跑者就是沒有職業運動員的態度。
跑者︰擁有壘線三呎內的絕對權利,只要他跑在壘線內他就最大,野手有礙到他就是妨礙跑壘。
捕手︰在持球時或處理球時有壘線三呎內的絕對權利,只要他手上有球或他正在準備接往他傳過來的球,他就有權利待在三呎線內。
那麼,當兩個人都擁有三呎線內的權利時,該怎麼辦?
跑者當然可以撞上去。
一般的野手沒有護具,所以會避免衝撞,而跑者也因為怕被觸殺或衝過頭,會用撲壘或滑壘這種「蔡團長認為棒球規則沒寫所以應該不准」的動作試圖上壘,所以在其他壘包幾乎不會有衝撞的問題。
但本壘不一樣,一是捕手可能仗著有護具來給你用生命護球,二是跑者不會有衝過頭的問題。所以當跑者跟捕手都擁有權利時,捕手會選擇不閃一邊而卡住路線等待衝撞,避免跑者有機會閃過觸殺;跑者也會選擇把捕手的球撞掉,因為撞掉的話捕手就失去站在壘線上的權利了。
如果像蔡明里這種娘砲認為的應該不給撞會怎樣?
那一支球隊就可以找個四百磅重的大肥豬當捕手,打者擊出安打後他就整個人坐在本壘板上,只要野手發現有人要從三壘衝回去,就把球往本壘方向一傳,不管傳準還傳歪。因為捕手有「正在處理球」的行為,所以他無需擔心卡位會被判妨礙跑壘,而跑者則因為蔡團長溫馨的禁令不能去把捕手移位,於是明明就保證得分的情況,因為整個本壘板都在捕手屁股下面,跑者根本觸不到板,只好等著被觸殺出局。
這真是太溫馨又太娘了![]()
至於那次總冠軍戰葉君璋撞翻吳昭輝還讓好像張家浩吧多拿一分,蔡團長要不要批判一下葉君璋實在沒有中華文化的素養,竟然崇洋媚外用「美式作風」的「粗野」、「惡劣」、「故意」的行為!
當然不會,我想如果那場比賽撞人家捕手的是我們跑者,他只會說叫我們跑者多吃點菠菜或是把釘鞋抬高一點把對方捕手弄到掛靴。
真是不要臉的傢伙。
我想如果蔡團長那麼義憤填膺,大可推動台灣職棒改制棒球規則,一切以溫馨溫和為依歸,投手丟近身球判保送,打者揮出可能擊中野手的平飛球判出局,滑壘撲壘這些危險動作一律禁止…將此運動取名為娘球,看看能不能進軍奧運取代棒球成為正式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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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熱烈期盼”和諧社會•和諧娘球”在寶島臺灣進一步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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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400磅的XX可能會引起人身攻擊的爭議之外,其他論點真是說到心坎去了,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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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看去真的只有版主最懂
版主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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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太中肯了,不過可能會被滿腦子只有愛國的鄉愿球迷圍剿喔;這年頭能像版主這麼冷靜看比賽的人也不多了。雖然MLB的比賽看很多,我知道那根本沒什麼;就像之前那個雙殺沒達成,我還覺得大師兄在搞什麼阿,沒想到之後大家都在討論對方撲壘犯規~”~。可是那個衝撞,第一時間還是會有些愛國的情緒,覺得是在撞三小啊,第二時間冷靜下來在轉變為這還好,開始納悶怎麼會引發衝突。
至於加拿大隊翻跟斗,真的是對主場球迷不敬,但我倒是沒有感到被挑釁,所以我覺得是可以做的動作。畢竟那只是個慶祝的動作,跟我們沒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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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Shelly Duncan又是哪一條規則被趕出去的? 規則有說沒踢到日本的屌要出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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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根本滑出三呎線,在這邊裝什麼傻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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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有一次東哥滑二壘破壞雙殺的動作更誇張,加拿大的根本是小兒科。
團長實在很白爛,照他講的方式打棒球,不就變成娘砲棒球。

娘砲棒球有什麼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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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長有相關規則不用,找一條無關的規則來不知道幹嘛
我記得上次統派在立法院通過一個決議,硬想把一階段公投弄成兩階段的時候,也是登廣告用同樣的招數,找個無關的法條,說啥一階段兩階段是中央和地方出現爭議,而中央和地方有爭議應該由立法院決定。但實際上根本不存在中央與地方爭議這回事
有同樣的思考模式,大約可以判斷團長是個統派。事實上台灣殺共匪的時候就從來沒聽他那麼爽過
話說回來,所謂的禁止衝撞都是訂在聯盟自訂規則裡面的。除了少棒,美國NCAA也是一個。
至於為啥訂定這種「惡形惡狀」的反而都是發明團長所謂邪惡美式球風的美國人就不知道了。不過可以確定的是王子燦帶小孩出去踩人家的腳,這一定不屬於美式惡形惡狀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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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這裡的留言已經溫馨到可以將翻跟斗”合理”化了,
那KUO打全壘打為啥不能甩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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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騰空翻我倒是覺得很有挑釁的意味阿,不是合理化
是要不是我們有錯在先,他們舉動又怎麼會那麼明顯呢,如果你說就算沒在休息室罵FXXX、寶特瓶丟球員,他們照樣騰空翻給地主國球迷難堪我就無話可説了。
蔡主播這點雖錯,但也不需要把用到娘砲這個字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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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的甩棒那只是人家被連幹三發在靠背而已啦~如果郭是長打好手那根本就不會是問題,標準的球星特權啦~
至於後空翻這招,他以前在AAA就常用,跟秋山幸二類似的玩法,不過我不知道這兩位在打職棒時是不是只在自己家主場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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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空翻甩棒又怎樣
不過是礙眼而已
跟拉弓有什麼兩樣
只是後空翻技術成份比較高而以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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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職打起來的確就像娘砲啊,還是你要說辦家家酒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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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認為蔡對規則的解釋不同意
不過版主說他是”龍虎解散的原兇”
這話會不會說的太過?
龍虎的解散會由區區一個主播可以影響的嗎?
或是有具體的事實可以證明這種說法嗎?
否則這樣的指控是不是太過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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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台灣的球員少,搞不好大家從青棒就認識到現在,成棒是對手,職棒又變隊友的情形也不是沒有,所以歡職很難得有這種直接碰撞的情形,所以,不要說是歡職這種情況少,連青棒,成棒這種本壘大決戰也很難看到
換句話說,台灣又把自己在國家內耍的那套帶到國際賽來,有衝突,也只是剛好而已
龍虎當年解散,應該是三商感嘆大環境險惡,所以收山不玩,龍隊是因為母企業投資祖國失利,反共抗戰失敗,所以才決定不投資職棒
這也牽扯出現在牛隊老闆羊癲發不敢用多企業一球隊的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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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Sheets,
有規則說三呎線外鏟人要被禁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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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君璋和加拿大球員的那個衝撞只是小Case而已吧,來看看MLB的衝撞,主演者城島健司,這才是男人的棒球!
轉貼至YouTube!
http://tw.youtube.com/watch?v=Mvb326vpH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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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者跑出三呎線外就直接判出局了,在喪失路權+犯規的情況下還鏟在壘包後面的野手,那被禁賽也只是剛好而已吧
而且Duncan的腿抬那麼高,有故意踢Iwamura之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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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出3呎線就出局了……何況還跑去踢大腿?
有人是連規則都不懂就來踢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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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板上的大人們
各隊的名單出來了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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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裁判根本就知道這場會有人滋事,也在賽前警告過兩邊選手跟教練,阿你擺明了要惹事我裁判不趕你出去要幹嘛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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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是需要保護的學生棒球,都打到職業級的了,如果連這種衝撞都不行,那不是娘砲棒球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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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個疑問,跑者可以撞捕手 那捕手可不可以持球主動去撞跑者?
其實我是覺得加隊球員撞葉君璋就規則上合法,但也不代表被撞的人只能乖乖摸著鼻子認了,被撞的不爽有些嗆聲的舉動也不必大加撻伐,喬丹大帝愛說垃圾話嗆對手也是激勵士氣的作法.
記得有次台灣跟美國的青棒比賽,台灣球員衝撞對方捕手,下一局美國一個球員衝回本壘就故意勾了離本壘板兩步的捕手一腳….
不然中華對西班牙領先九分 ,盜壘完全合法,為何引起西隊如此不爽還丟觸身球報復? 投手丟觸身球也沒犯規,為何也常引起互相報復甚至幹架?
我是認為,球員也是人,有情緒,球員場上一些舉動即使合法,還是會讓對手不爽想報復,被丟觸身球如此,被領先很多的對手盜壘如此,被偷暗號也是…..有時衝突也是比賽的賣點, 似不必一味指責哪一方沒品. 不過觀眾丟東西是絕對不能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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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手持球追跑者的情況出現在夾殺,此時捕手不會笨到待在三呎線內,所以你說的情形技術上可以發生,但是那要攻守雙方都非常愚笨才會發生,也許會出現在系隊比賽的場上吧。
本壘攻防的話,差個四步看起來好像很遠,實際上也就是半秒的距離而已,捕手拿到球還要主動撞跑者,不要說球容易掉,也很容易受傷,即使是系隊的水準,也不會有捕手這樣愚昧的吧。
至於說到那個盜壘,在有提前結束的規則下,確實那個盜壘是合理的,只是比分差距大心情不好,要找個理由發洩而已,當然如果有先跟對手預告這個跑者有可能會跑,請對手注意的話,是不是就不會發生衝突,就是後話了。
當然有人說,如果他是西班牙隊的球員,他才不會丟觸身球惹人厭,而是會每投一球之前就先牽制個五六次,反正台灣盜壘在先,也不能說西班牙隊不能牽制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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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蔡明里辦了一個網路公投, 說要列出一些改善職棒的方法, 然後由他把結果呈給職棒主事者. 至於投票選項當然是由他寫.
結果公投第一名是減隊救職棒. 蔡團長就很高興的拿這結果給了中職領隊, 當然那個時候我們懷疑他的目的是要製造輿論逼tml解散啦.
結果正好三商老闆當時正在找理由把球隊收掉, 收到蔡團長的東西後, 就公開發佈減隊救職棒, 從三商開始減的說法, 把三商虎幹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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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多一點這樣的鄉民球迷
所謂的台灣國球
很快也會因為不知長進
最後變成SXL之流…
半職業??職業??業餘??
什麼事都拿愛國來當做藉口
藍教頭就是這樣在玩弄民粹的啦…
君不見現在SXL的看台上都是小女生多
在這樣玩下去
想來CPBL也想弄些正咩唻塞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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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蔡先生
真的老是躲在自己棒球觀(中華隊最大)世界
對棒球真諦也一竅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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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當年金龍旗
它仁兄 竟在TVIS現場比賽中
嘲笑 像日本高校棒球一樣的社團球隊 為 玩票性質
最好笑是
當年 被嘲笑那所學校社團 依然存在每年去參加高中聯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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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正妹好啊,你看美職或NCAA的球僮不都很多正妹?

用正妹或偶像球員吸引球迷進場也是正當手法,而且把球員
塑造成明星本來就是球團和聯盟的責任啊,即使那些
球迷大概只會說出陽建福的滑球好滑這種蠢話
可是歡樂中職連這種事都不去作啊
人家摔飛機大王華航都還知道要找林志玲拍廣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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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華航出的桌曆,怎麼看來看去覺得好幾個跟志玲阿姨搭配的空姐還比較正,有人有同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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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中職有滿場正妹的話我會帶著長鏡頭進場拍正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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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被工讀生沒收相機:
“正妹也是我們的商品,要看就花錢去買正妹相片和寫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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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球不是國球,只是一種很受歡迎的球類運動。
講國球,太自大了,壓迫他種球類,其實棒球只要受歡迎,何必貶低他種球類。
像國語、國畫、國劇都是很沙文主義的心態,沒有包容其他種類生存的
心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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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龍旗的事情我記得,這傢伙一直在酸一些弱隊,喵的你不爽報不會滾蛋喔,在那邊靠邀個屁,那個轉播很多人都是要錄影保留一輩子的耶,結果放出來都是他在靠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