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有四個字可以說︰大驚小怪。
這件事情並沒有炒很久的價值,因為這實在是一個我國國情下一定會發生的事情。
無知的人(恕我用這用詞)看到說一筆特支費可以有一半不需證明就可取得,另一半則可以用收集發票報帳,會說靠北這怎麼這樣。
但問題在,就算是這樣,那又怎樣?很奇怪嗎?
奇怪的地方應該在這些無知的人怎麼會連常識都沒有吧。
全台灣所有的地方中央首長,全部都有特支費,而特支費的一半由收據等物報銷,另一半則是直接進首長口袋。不信的人可以打電話去詢問,別說是總統了,就算是在野党執政的台北市長和台北縣長,也絕對是把特支費的一半直接納入口袋。
因為這一半的錢就是拿來給這些首長做公關或做私房錢用的,如果要在這裡下文章的話,全台灣所有現任的地方首長都要一起把錢吐出來。你問這合不合理?天曉得,不過我們可以請全台灣所有縣市首長提出他們要把這一半錢放在口袋自用的理由,而我相信這些人可以擠出一個很具說服力的答案。
講難聽點,就算是公立學校的校長也會有這筆錢。
至於另一半的銷帳呢?這不要說是公家機關了,連私人企業都把這種事情當家常便飯啊。公家機關而言有一個限制,就是如果你的經費沒用完,下個年度你的預算就會被刪掉,因為「看起來你用不到那麼多錢的樣子」。我們知道經費並不是每一年都會用完,但若有特殊用途(如要整修游泳池或蓋新場館)時你先前預算若被砍過就很傷,所以很多公立學校每年一到下學期就開始修廁所換小便斗,目的也只是將經費用掉怕下年度被刪掉而已。
而另一種銷帳的方法就是把其他名目的發票或收據拿來填補支出,假設上頭給你這學校的某項預算有兩百萬,你們只用掉一百八十萬,另外二十萬怎麼辦?要放著不管讓上頭明年只給你們一百八十萬嗎?當然是會想辦法把帳銷到那麼多。私人企業其實也有這種事情,比方說政府對你這家公司交通費支出的上限給十萬,這十萬的支出得計入你們營運必要支出,可以將收入扣掉而不計稅。那如果你們公司的交通費根本花不到十萬呢?很多人以前常用的節稅方法當然就是去高速公路撿收據在報稅時將這固定支出的部份補齊。
別說那些濫支經費的情況所有在公家機關或公立學校做行政工作的人都知道,收集發票或收據來保帳抵消一定金額的作法任何有在公司裡搞會計帳的人也應該都做過(除非不懂節稅每年當一次冤大頭),這要說不合理嗎?可是難道要政府將這些可抵稅的名目都拿掉?
會在這種事情上有意見,其實只是一些根本不懂節稅的笨蛋跳出來告訴大家自己是笨蛋而已。而我相信也只有沒在處理這些預算啊或帳目啊的人才會覺得別人做那些事情很不合理。至於這些人是不是嫌自己錢太多不屑節稅的那些錢,還是說這種事情其實一直都有別人幫忙處理的好好的,這我就不知道了….
我相信如果一間公司搞會計的人沒在這種地方努力增加抵稅額,是會被別人笑死的。而如果一間學校的校長因為沒花完預算而讓上頭一直扣錢,導致以後想增建教室或只是翻修都沒錢,可也會被別人罵成臭頭。而當然,當台北市特別支出的預算有一半進的是台北市長的口袋,自然也沒有人會覺得這有什麼不對。
所以說穿其實這是個很沒意義,而且對此事大驚小怪會突顯自己常識低落的無聊事不是?
先對別人在股市賺錢很眼紅,再對這種拿發票收據銷帳的事大驚小怪,這批人實在還真容易被有心人操縱,不是嗎?
推!
這是真正有進入狀況的。
在軍隊幹過行政士or預財士/預財官的人,
對這種現象應該只有這個表情吧(yawn)
這不是好現象,但在這種制度底下,是不可能不出現的現象。
如果是這樣的話~
那進入司法階段的話是怎樣?
太久沒看新聞了~
Sorry…-_-
說真的,這種事是屢見不鮮,我想到一個例子:
敝校有教授拿國科會的研究經費,要銷帳時她居然拿的是「買胸罩的發票」,她以為祇有編號沒有商品名目不會有問題。
後來行政人員打電話去店家,問發票上的商品編號是什麼…後果嘛,我祇知道這教授被校長等長字輩的電的很慘…
我同意二樓sean網友所說:「這不是好現象,但在這種制度底下,是不可能不出現的現象」。
就個人的夢想而言,我希望這樣的事情多來幾次之後,這個社會能夠有所改進。(實現率大概等同於EVA初號機啟動率….)
這就是高招啊…
馬老九的泛藍可以說”一切已經解釋清楚”,呆丸的總統就是要一張一張收據找;
馬老九的泛藍可以說”這是通則.其他縣市長也都這麼幹..”,呆丸的總統就是不能說”這是以前總統的慣例”…
媒體檢調要玩你…可憐的呆丸總統還陪人家一起玩-_-
人家玩不玩你是一回事,
有沒有辦法建立制度讓大家不能玩是另一回事。
現在看起來人家只想玩你,卻不讓你成立制度來管人。
他身為總統,應該要有足夠的智慧來解決,而不是被解決。
或許援引前例是不得不為的做法,
但總該想辦法讓”前例”到了這一屆之後就成了歷史。
不然只會一直瀝屎重演。
“下台負責”只是把屎丟給下一個人,
如果沒人有種改制度,屎永遠是屎,到了不沾馬,也還是屎。
下台,只不過是把屎丟給繼位者的一個option,
現在還有人老愛提國民黨那時政務官勇於下台負責的事,
真他媽的貧弱,下台之後問題有解決嗎?
如果沒解決,他媽的這就是負責嗎\_/
偏偏貧弱的人就會認為這是勇者,但卻目洨沒看到問題是否解決。
說到撿收據,我以前撿過喔,不過是在橋下撿,因為那個時候過橋要付過橋費,收據很多都會飛到橋下,內容完整的都可以賣。
以前我在軍隊也是弄財務的
每次都要幫長官生發票,很痛苦
尤其是那個休假補助費
一年補助一萬六,也是提出八千的單據就好了
後來才有國民旅遊卡出來…
提到特支費,其實當官也有他們的難處,每年光紅白包的開銷就不知道多少了…
當然,這是對清廉的人而言…XU
>>他身為總統,應該要有足夠的智慧來解決,而不是被解決。
或許援引前例是不得不為的做法,
但總該想辦法讓”前例”到了這一屆之後就成了歷史。
沒錯沒錯!
最好是把兩蔣的特支費收據一併找出,逕行告發其不當行為,再提供給檢調做為偵辦用的証據,看檢調是不是辦的下去!
只有公平的進行清算才能讓大家看清楚到底特支費存在的是否需要被檢討。
要玩就來玩個大的,只是不知有沒有這個膽罷了!XD
以下是小弟的一些小意見,僅供參考
1.我同意「這不是好現象,但在這種制度底下,是不可能不出現的現象」,我也是報過帳的人,但我很希望這種預算制度能改善。
2.這個現象沒被抓到就算了,抓到的話就是貪瀆罪。
3.阿扁不應該講以前這樣做都可以,為何現在就不行?制度有問題就要去改,阿扁上台是因為大家期望你對以前不好的地方有所改革,不然大家為何要選你?
4.國家負債如此之多,即使是小錢能省則省,阿扁上台都願意把薪水減半了,國務機要費真的用不到這麼多的話,是不是可以比照辦理?
5.立委的職責就是為人民看緊荷包。
6.這個新聞鬧久了是很無聊,但是問題仍是問題。
該從另一個角度想:找一堆收據來核銷一些銷不掉的經費,就是貪污嗎?中間的missing link也太大了吧。
話說回來,白爛媒體和慣吃發「媒」飼料的老百姓根本不care中間的missing link…
如果那些人某個部位的結構有你、我的一半發達,
這種跳躍式”思考”應該就不會出現了。
不過大家也聽過腦殘無藥醫,
哪有辦法救他們啊:D
>>2.這個現象沒被抓到就算了,抓到的話就是貪瀆罪
其實只要錢沒進當事人口袋就很難稱是貪瀆,比較有可能的是偽造文書。
這種現象在台灣也算是一種慣例了,我自己個人也認為的確有些不妥,但我個人認為即然是法律的規定,就不應該大小眼,只要被舉發檢調單位就沒有資格不辦。
如果大家覺得這樣的核銷方式不當的話,那好!來個全面清查,所有官員所謂的「私房錢」都要一併查,而不是只查阿扁一個人,要辦也大家一起辦,因為若只辦阿扁一人的話難免被視為政治事件,而也只有如此才能真的杜絕這樣的現象,讓大家明白過去找發票核銷的方式是不對的,而不再採用那行之有年的慣例。
不過呢!我倒不能保証如此一來就能獲致一個清明的社會,因為不找發票核銷,其實真要弄錢的話,也不是沒有別的方式啦!XU
我也是一樣的想法, 這種現象跟”貪”或”瀆”哪扯得上什麼關係?
而且我前面說過, 特支費用一半直接進長官口袋另一半核銷是規定, 你可以不照規定做把錢放在那邊晾著, 但是你也不能說別人照規定把錢收進口袋是不對的. 你要改, 應該從制度本身下手, 而這顯然並不屬於總統的責任.
再說大家講的簡單, 你要怎麼改變公務機關的這種預算制度? 實報實銷嗎? 那你去做那個主管人員, 你一天有48小時都不夠用. 預算每年從細部開始從頭審到尾嗎? 這要嘛是負責審的人累死, 要嘛是這些人靠收回扣的金額多少或對某些單位的個人好惡亂審預算, 紅包包得大的預算加倍, 跟那些審查者鬧不愉快的預算變一百台票, 嗯?
公務機關預算審查裡, 前一年度沒用完下一年度就要被刪錢這是一直以來都有的事情. 你可以提出更合理的方案取代之, 但是問題在是否真有更合理且較無弊端的方案? 公家機關可不是私人企業今年沒用完的錢明年還可以用, 這預算是你上頭的主管機關分配的, 不配給你也會配給別人, 你也不能說”今年這筆錢我先留著明年再用”. 假如有所學校要蓋新大樓明年想額外請錢, 而你這所學校竟然今年預算沒用完, 那主管機關是不是會考慮你明年預算少一點把錢補給那所急需錢的學校?
大家嘴巴說的簡單, 但是這真的是個”可以改”或”應該改”的制度嗎? 而在這種遊戲規則下, 你不核銷發票就是把錢拿去雕一個胡錦濤拉屎的銅像, 後者是不是比較有意義這就見仁見智了.
至於所謂”國家負債如此之多,即使是小錢能省則省”這說法更是沒根據. 特別是放在”立委的職責就是為人民看緊荷包”之前. 首先, 美國在四十年前借台灣使用的基金, 這是小蔣時代還擺在那邊的大負債. 現在台灣可還存在這種欠別國家沒還的債? 幾年前都還清啦. 你要說現在國家負債多的話, 那負責跟國外要錢結果拿來自己買珠寶的老蔣和他老婆應該要殺頭, 根本無力擠錢出來還還創造台灣史上最高自殺率的小蔣應該要切腹?
台灣現在最大的債就是公務員退休金, 一年要編五百億的預算付這些人的退休金, 現在基金帳戶已經負債累累, 比軍購的債務還大的多, 而且還如無底洞一般一直增加. 這筆錢若省下來全部拿來軍購, 把武器全部買完還可以有上千億的盈餘. 這筆錢怎麼不省一省? 只要將公務員退休金壓到只有他們在職時的80~90%, 一年可以省到百億元, 但是”為人民看緊荷包”的立委諸公是怎麼做的? 還有那個治水條例, 編預算如流水一樣, 你要說這批人是為人民看緊荷包實在非常的沒有說服力.
一方面死守著讓國家負債的最大項支出不准政府動, 還像散財童子那樣大編治水預算, 另一方面說”國家負債很多小錢能省就省”, 這根本就是嘴砲. 何況要省”小錢”, 全台灣所有的地方行政首長全部用同樣標準把錢吐出來何如? 我相信全台灣所有在野党縣市長吐出來的錢絕對會高於總統吐的錢, 那麼這位”魔頭”先生是會不會關心那些”小錢”有沒有被吐出來呢?
或許該先問說公務員退休金的每年五百億負債是不是該能省則省…
>>我也是一樣的想法, 這種現象跟”貪”或”瀆”哪扯得上什麼關係?
唉~,所以說世人難明「事理」啊!
到底有沒有人知道”貪”或”瀆”的定義是什麼啊?看到一堆人說趙建銘涉及內線交易被起訴就是阿扁貪污的証據時,我就想人的愚蠢還真是沒有底限啊!
先不提這個內線交易的指控有多麼的站不住腳,就算真的是內線交易好了,這個獲益也是在股票市場的交易所得,如果沒賣股票的話,還是未實現損益,這….到底是貪到納稅人的什麼錢啊?
腦殘還真是沒藥醫啊!(grim)
>>你要改, 應該從制度本身下手, 而這顯然並不屬於總統的責任.
最近的說法是,阿扁是總統,所以他該負最大的責任。(grim)
所有就算不是他的事也要算到他頭上?看來大家還是比較喜歡當無腦的獨裁社會死百姓,而不喜歡做要靠每一個人努力思考生活的民主社會人民。
用腦思考是最累的事,
不過大部分的人只選擇動用脖子(鼻孔)以下的器官,
而不動最累但也最精華的器官。
那些人,果然還是適合獨裁者的統治啊,
他們還是回歸他們自己的祖國好了XD
不過那些人可不要把我牽托進去。
若說讓腦殘的人症狀變的嚴重算是陳總統的責任,我是不反對啦..>_<
當然是不反對啊,畢竟有人連狗瘦了都是因為陳水扁害的呢:D
話說我那個在公家機關的朋友說,他們的長官們在看到那個找發票核銷的行為可能被當成偽造文書起訴時,臉全黑了一半。
因為那個他們每年花光光的公關費都是這樣核銷掉的……..XD
感覺上有點在示威(or恐嚇)
如果有人敢出來挺扁
我就去查你的帳
唉
也許該去花一百買個護身符了
1.小弟沒有甚麼藍綠之分,跟各位版大一樣,完全看主政者是誰(如果這邊偏藍或偏綠那小弟就告退了)
2.不當的核銷預算這個現象沒特定指誰
任何一個公務員只要被抓就有觸法之虞
常有公務員因採購、報帳問題被法辦
通常都是有人檢舉
至於是貪污還偽造文書
承辦人、報帳人、政風、會計單位、相關主管以及錢進誰的口袋
情況有所不同
3.小弟相信阿扁說事情跟他無關
因為發票不是他的
報帳承辦人不是他
他「自己」也沒把錢收進口袋
但….小弟不太相信事情這麼單純
4.台灣的總統權力很大是事實
制度要不要改也許不是總統的責任
但他要主導一些改革的話
理應有這個能力
ex二次金改
5.公務員退休金、勞保、健保、勞退基金、各首長特支費
很多都是財政黑洞
小弟贊成都要改革
以健保為例 政府說要漲價拿他沒法
小弟不比各位大大 錢賺的少只好用罵的
其實專家學者都有提出制度面可以改善之處
該改革的就要改
不要老是漲價變相加稅
6.不曉得小蔣的負債高是不是十大建設的關係
希望阿扁留下的負債
未來看到的是另一個台灣經濟奇蹟
7.我只是小老百姓,沒錢出國也沒錢移民
只希望主政者能把國家治理好
>>小弟沒有甚麼藍綠之分,跟各位版大一樣,完全看主政者是誰(如果這邊偏藍或偏綠那小弟就告退了)
唉啊!你這個人真有意思,打從一開始到現在誰跟你談藍綠了?你這個聲明又是在幹嘛?
那我也來呼應你一下好了!明白的告訴你,我這個人就是個大台獨,這樣你滿意了嗎?在我這樣表明立場之後,是不是會因為在你的眼中我立場「偏綠」,不像你那般「中道」就沒資格和你「就事論事」了呢?
真是一段多餘的自我聲明。(yawn)
>>不當的核銷預算這個現象沒特定指誰
任何一個公務員只要被抓就有觸法之虞
所以囉!看運氣就是了!這種看運氣決定對錯的方式,要被視為制度還真難啊!不過若是當做攻擊政敵的工具使用的話,倒是非常的好用啊!(love)
>>但….小弟不太相信事情這麼單純
老實說,其實厚~雖然隔壁的老王從沒進過張太太的家門,也沒有証據顯示張家那個小孩和老王有什麼關係,但….小弟不太相信事情這麼單純:D
>>但他要主導一些改革的話
理應有這個能力
連個18%都改不了有個屁權力!這麼窩囊的總統倒也是少見!(fuck)
>>以健保為例 政府說要漲價拿他沒法
不是沒法,是法律明文規定如此,沒事去看看健保法吧,在第三章第19條。
而這個設計也是專家學者定出來的,有其道理在,當然也能檢討,但是若健保因為財務問題而倒掉的話,損失最大的也不會是有錢人,而是沒錢看病的人。
>>我只是小老百姓,沒錢出國也沒錢移民
只希望主政者能把國家治理好
在民主國家沒什麼小老百姓這種東西,人民就是主政者,自己不努力思考國家的未來前途還想要好生活?那也未免太天真了。-_-
原來這個blog格的風氣是以酸人為樂…..
18%改不了並不是因為總統沒權力
也不代表總統沒權力
政府根據法律授權原則訂立健保費率
法律層面當然站得住腳
但虧損≠”一定”要漲
人民是主政者
拜託大腸先生一定要出來選
大家一起支持你
為人民喉舌和改革
>>18%改不了並不是因為總統沒權力
也不代表總統沒權力
來造句好了….
台北市政府工務局發生弊案,並不是因為九市長有責任
也不代表九市長有責任。XD
>>但虧損≠”一定”要漲
那說個好辦法來聽聽吧!別說我沒給你機會。:D
>>人民是主政者
拜託大腸先生一定要出來選
記得國小的時候聽過一個有趣的故事,叫做「守株待兔」,只是那個結局好像不太美好啊!XD
阿ㄈ:
你這篇文章與台開案的link可以借小弟引用,放在私人的blog上嗎?寫得太好了!
怪了.台灣報稅跟美國報稅幾乎制度上是一樣的.到底要改什麼阿?
我在美國稅也是這樣報.我同事也都是這樣報.這樣抵稅是有它的底線的.
又不是說我要抵一百萬就可以抵一百萬的.拜託~~~
之前跟我一個在台北市政府工作的朋友通電話時聊到這個.他也覺得
奇怪.這樣有事的話那我們整個台北市政府都完蛋了.-_-
重點是…
你不把前一年的錢報掉明年就會被刪,
所以報掉是必然的情形,
而用相關名目的發票是當然的情形!
這種狀況不是只有存在於總統府,
而是各個學校單位, 甚至國科會計劃,
各個政府和公家機關都是這樣.
要追究的不是用什麼方式把帳報掉,
而是錢有沒有留入私人的口袋,
如果沒有, 那就跟貪瀆沒有關係!
如果硬要指這叫貪瀆,
那很抱歉, 全台灣沒有不貪的地方,
只查陳水扁的特支費而不去報料馬英九的特支費根本就是
莫名其妙的事~
玩起照樣造句來了
小弟對健保是小有研究
但對於大腸先生酸人的字句懶得回應
馬英九需單據核銷的特支費也該抓出來檢驗
誰都一樣
藍綠都爛大腸先生正好順勢出來選
公務員對於報帳和採購這類事情要特別小心
如果有朋友在公家機關做事
請他一定要保護自己
不是長官叫你怎麼報帳、以前人家都怎麼報帳就是對的
因為一般公務員多半不熟相關法令
公共工程委員會所辦的政府採購法課程
講師有講述到公務員因報帳、採購而被法辦的案例
聽了只有XD
總統府不當核銷預算被挖出來
萬一相關人員被法辦
請大腸先生一定要幫忙他們脫罪
告訴法官全台灣都如此
因為拿一般民眾去五星級飯店的發票來核銷公務預算
是沒啥好大驚小怪的事
請判他們無罪
小弟對此篇相關討論回應到此
無知之處請見諒
不好意思佔用Foxx大的blog資源
又一個,自己麥克風抓著講完就說藍綠一樣爛不再回應,不要每個都這麼像好不好。(yawn)
說到健保費,我國的健保費收費標準和提供的服務,跟其他國家比起如何?我可以確定我國的健保比美日都還要好,至少那些出國在外的都還會記得生病要特地搭飛機回來看。不然跟其他國家一樣,有很多保險方案可以選擇,保得多就貴,保得少就便宜,不想保也可以不保,這樣倒楣的絕對是沒錢的人。
這讓我想起過去使用宿網時,很多人說每學期繳200塊網路費,學校就應該要提供快速可靠的網路環境。現在說學網禁止牽到宿舍了,不知道這批人會不會覺得自己過去使用網路的態度很有問題。
再來講到核銷預算,每年報稅都會有很多人拿發票之類的東西去報支出抵稅,當然不是每一張審核都會過,阿審核不過表示這個人犯罪?法院你家開的也沒有這樣的吧~(grim)
>>又一個,自己麥克風抓著講完就說藍綠一樣爛不再回應,不要每個都這麼像好不好。
沒辦法啊!這樣比較簡單啊!只要把一切都怪到藍綠就好了,又不用動腦。XD
>>小弟對健保是小有研究
但對於大腸先生酸人的字句懶得回應
你看看,這樣多方便,只要說句不屑回應就好了,還可以順便給自己一個高帽子戴,說自己其實很利害。
要用這種精神勝利法回應人,我還真辦不到啊!-_-
我覺得閣下用”企業找不實發票節稅”對比”用不實發票核銷國務機要費”,並不是非常恰當。
以下為小弟概略得知的知識,若有錯誤尚請指正。
我國稅法中有規定,每家企業依規模及性質區分,有某程度的某些支出可以用來節稅。例如員工的誤餐費,差旅費,業務用車輛油資等等,每年每月有可允許的消費額可列為公司營運支出。由於公司的營利所得稅為”(公司營運收入-公司營運支出)X稅率”,所以將營運成本拉高,有節稅的效果。假設某企業依稅法一年可以有60萬的油資開銷,而該公司今年度只有實際54萬的開銷,那該企業會設法找尋6萬的油資發票來認列,以達到節稅的目的。但這是為了節稅,而不是從國庫A錢,因為這是稅法允許的。若甲職員提供6萬元的發票給該公司,他也拿不到6萬元,最多是公司退給他”6萬元x稅率”的金額以為報酬。當然,若有人舉發該企業核銷發票不實,並經查核有確切證據者,依法律也是可以對該企業處以罰責的。
而國務機要費的情形不同,依法必須有單據核銷,且需依照規定的使用項目核銷;這就像公司油資費用的核銷,不能拿7-11的發票來認列,因為7-11並不販賣汽油。其次是某乙提供不實發票核銷國務機要費,國庫就必須給付發票上的消費金額給某乙,這也與企業節稅流程不同。
目前檢調已證實國務機要費核銷的單據中至少有數十萬李慧芬消費的發票,也就是說,國庫應該已經給付李慧芬至少數十萬元。若李慧芬沒拿到這些錢,那錢到哪裡去了??若錢真進了第一家庭或總統親信口袋,那就是涉嫌貪污罪;若是真如總統府所說拿去從事機密外交,那至少也涉嫌偽造公文書(因為不實核銷)。最後,國務機要費依法必須總統同意才可動支,所以總統不能以不知情卸責;即使是總統全部授權交由幕僚處理國務機要費,他也必須負起連帶責任,因為是他授權的。
先想想, 特支費的性質該是什麼? 特別支出, 說難聽點就是”首長用的私房錢”.
這筆錢該怎麼使用, 有強制規定嗎? 有的話那就不叫特支了. 說實在話, 如果一個地方首長去參觀一家醫院, 參觀完病童後送了些東西或捐了些錢. 這種公關費難道要從個人薪水中扣? 市長接待什麼人或去慰問誰, 包個紅包難道也要從個人薪水中付?
特支費本來就有一半的費用是直接進首長口袋, 另外一半依單據核銷. 可是如果另一半你不核銷, 來年你這筆經費就會在審查時被扣掉. 所以你應該建一尊胡錦濤食糞的銅像然後按收據報帳嗎?
講難聽點, 這筆錢就是給你們做公關時先拿去用的. 如果你很不幸的用完了還必須用你薪水加, 那是你的事. 如果你很有幸的沒用完所以剩錢拿去買灌籃高手或十球哈根打死, 那也是你的事.
再說, 國庫有支付李錢嗎? 還是只是拿發票去核銷而已? 把收據拿去核銷後負責的人也不需要把錢再拿給李吧? 至於假如核銷完錢只有被拿去核銷的人拿走, 這不就跟那個特支費的另一半直接進首長口袋一樣沒有什麼問題了?
至於貪污這就差更多了, 原本就是要撥給你們首長的特別支出費還有進了你口袋算貪污的事嗎???
當然, 本來就是給首長特別支出用的經費, 拿來特別支出了卻還要管它支出到哪去, 這有點太奇怪. 而且以台灣曾有過30萬公務員, 我就不信這些人會對這種公務機關必有的現象渾然不覺. 而且竊以為, 特別支出費還要管它是花哪個名目上的話, 那全台灣所有行政首長的特支費名目一定都有問題.
畢竟一定會有人覺得縣長若在颱風警報快解除前要慰勞防颱應變中心的人員, 花錢去買鹹酥雞加兩箱啤酒這種支出不該歸在特支費裡吧. 當然也會有人對於市長若在參觀完小學後為學童買兩三套魁男塾的支出放在特支費裡感冒吧?
而就算有人覺得上頭兩種花費可以接受, 畢竟是縣市長掏錢做必要公關. 那假如縣市長是特支費沒花完所以叫幕僚去買成打的A片報帳, 又怎樣? 難道不給他報帳讓他下一期的經費減少? 又有誰規定特支費不能拿來買A片的?:p
至於這裡的立場我以為已經很明確了, 不就是”如果是想要成為人上之人,不達到最低限的智能程度是不行的。”嗎?XD 至於顏色, 如果要說是A’s的green & gold的話, 那要說這裡是偏綠也沒辦法╮(╯_╰)╭
現在還有人不清楚特支費怎麼銷喔=.=|||
我想阿ㄈ應該很歡迎踢館,但要來點會的啊..
怎麼都是來這一種等級的\_/
不, 我想他的立場也是可以理解的. 或可以說有其站得住腳的道理.
只是特支費這名詞本來就屬雜費性質, 又明指是用做特別支出, 更有一半會直接近首長口袋. 我是覺得在這上頭作文章其實沒什麼意義就是了:p
用最簡單的比喻就像是小時候父母給零用錢, 小孩子是真的拿去買便當還是存起來買如來金剛拳傳奇, 這其實屬個人自由. 當然既法律無明訂, 有人認為特支費的使用限制必須非常嚴格, 這也是屬於一種立場. 只是我覺得若以這種立場來約束特支費的話這筆錢會很難用, 這樣撥這筆錢的本意就會變質:p
如果是踢館的話, 不能說他是不會的. 事實上我也很歡迎具備這種程度的踢館文.
其實如果特支費進了自己口袋,到最後沒有變成私人財產的話,也就是變相的加薪,那應該是沒有問題的,所謂公款公用,不要挪為私用就不會有問題。
至於說機要費拿李的消費性發票來核銷,看起來像是李從國庫拿錢去作這些消費,不過這就跟我幫學校社團核銷經費一樣,我拿收據去核銷經費不代表這些收據的消費都是從社團裡頭拿錢弄的。只要我不要中飽私囊,然後那些收據拿去學校審核都通過,明年學校照樣發預算下來,誰曰不宜?
說到機密外交,如果每筆核銷都要正確無誤,難道還要外國的總統還是首長開收據給我們來核銷預算嗎?或是要邀請沙祖康來台訪問,難道也要他親自開收據嗎?這明顯在執行上有困難,而且不切實際。
所以重點應該是這筆錢有沒有公款公用吧,特支費進自己口袋然後我拿去當自己財產儲蓄是很不恰當這我同意。
>所謂公款公用,不要挪為私用就不會有問題。
這倒是讓我想當兵的時候,單位主管一直強調「公款法用」。
好像就是因為挖東牆補西牆的所謂「公款公用」捅出了漏子,搞的單位烏煙瘴氣…之後就規定「不但是要公款公用,而且要公款法用!」
當然,政府做事一定有黑暗面,隨便抖一抖都會有灰塵掉下來,跟軍中小兵小官做事不可同日而語…
這個事件的重點似乎是”國務機要費必須要照單據照科目核銷”.
也就是”國務機要費不等於特支費”
但是我找不到相關的法律條文,咕到的都是媒體說的.有人有關於”國務機要費”的法律條文嗎?
“即使是總統全部授權交由幕僚處理國務機要費,他也必須負起連帶責任,因為是他授權的”…
話說有某個人全部授權就不用負連帶責任的(grim)
是不是該得之錢,其實並非由法律來認定,而是民意和權力。
民意喜歡你,你錢亂用也沒關係。
你的權力大,亂用錢,誰也不敢說有關係。
民意喜歡你,是因為你做了許多讓人感動的事,感動到人民認為你的缺點,更讓人覺得你平易近人,好像席丹拿光頭頂人,更顯得他也是個有感情的凡人,叫人心疼,而不覺得他暴力。
權力大,是因為你的功勳高,高到連深為人民厭煩的敵人都怕你,這樣的情況下,國家不能沒有你,你就是國家,當然錢就任你用,誰敢說什麼話?利比亞的格達費,古巴的卡斯楚,以前中國的漢武帝,秦始皇,德國的希特勒,法國的拿破崙,都可以稱得上是這號人物。
沒有權力,沒有民意,就乖一點,趴著趴著,卡勿會中槍,安德史惦?
“民意”是哪號人物啊?
以後生小孩可以取名叫”民意”,自然比總統權力還大
X的!有民意就可以不用甩法律.果然是中國五千年一脈相承的悠久歷史文化.舉的例子不是皇帝就是獨裁者(…)
kkk說得是,就好像K党不久前公布党產獲得,就有幾樣是取自「無主地」,且接收時「無人提出異議」….(grim)
所謂「朕即國家」的奧義,真是得到完全的發揮XU
kkk 你還真中國人啊 XU
法理情絕對該以法為優先考慮
當然 每個都訴諸民意觀感也不是不行
但是別忘了 你看見的東西是媒體報的
你確定我國平面電子媒體有正常人嗎 (…)
三個月前的這篇文章, 現在看是不是別有一番風味?XD
就叫你們不要大驚小怪, 硬要去拿這個大作文章, 結果現世報了啊XD
話說上個月時在辦公室裡常有人說發票笑話: “發票要不要捐給誰誰誰報帳啊?” 然後就哈哈哈.
最近那些人都不說了耶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