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司法應該也有很大的問題?

看了一些有關織原城二案的資料…

  1. 某法學博士說日本檢察官有99%的超高起訴後定罪率,靠的就是能取得嫌犯自白。
  2. 織原因堅拒承認犯案,所以檢方難以起訴他犯罪。
  3. 檢方跟警方把大量時間花費在要織原承認犯案上,以致找到屍體要勘驗的時候,屍體狀態都已難以取得資料。
  4. Lucie Blackman案,最後織原的綁架、分屍與棄屍案均成立,不過謀殺部份無罪,因為無法證實Lucie的死與他有關。(好奇怪的說法!?)
  5. 被害者父親接受和解金,被認為是認同了嫌犯方面的立場。織原方提出和解金是基於「我對此案無法律責任,卻有道義責任」的立場,所以檢察官有勸被害者家屬不要接受。(跟台灣一樣的拿了和解金就完蛋呢)
  6. 織原總共犯案超過四百起,並造成至少兩人死亡。但要不是此案有英國首相出面關切,恐怕到現在都還沒人知道有這種事情發生。聽起來日本吃案狀況也滿嚴重的。

難怪不管是推理日劇還是漫畫,日本人的推理作品到最後犯人一定要出來自白「是我幹的」「我的動機」「我的手法」,原來不是為了滿足讀者或觀眾的求知慾,而是如果不這樣演,這些案子搞不好到最後犯人都會因「欠缺直接證據」被判無罪啊XD

所以日本的極低犯罪率跟超高定罪率,該不會也跟我們一樣有做假成分在內吧?XD

在〈日本司法應該也有很大的問題?〉中有 3 則留言

  1. 日本無論是野球或司法制度跟亞洲各國相比是既先進又美輪美奐
    但跟歐美相比的話, 一堆狗屁倒灶的事件與制度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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