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抽煙,也不想吸二手煙

上週菸害防治法修正草案一讀通過,還託優惠利率事件,讓反對此案者的聲音沒人鳥XD

我從小就非常討厭煙味,以前老爸常抽,老媽會抽但很少抽。小時候就為了老爸抽煙的問題抗議很久,所以他戒了。後來是連出去玩他們想享受一下吞雲吐霧都不行,會在他們抽煙時把煙搶去銷毀XD

但是在外頭總不能把別人的煙搶去弄熄吧。碰上有人在公共場所抽煙,或是在工作場合有人抽煙時,就只能有苦難言。這個法案一讀通過時很讓人高興啊,雖然「三人以上工作場所禁煙」這一條是協商後改的,對這部份有點小不滿意…

以後某位癌人也不能溜到樓梯間吸煙了吧:p

有些反彈的聲音,像是吸煙者喊人權啊,或餐飲業者叫苦之類。其實若吸煙不會妨害別人的話,愛吸不吸就是個人選擇,吸煙者當然有權悍衛自己權益。問題就在一人吸煙會害旁人一起吸二手煙,吸煙者說要保衛自己吸煙權利的時候,這些旁人可有拒絕二手煙的權益?

喝酒也是一樣啊,平常喝酒不會影響到別人,也沒人會禁止公共場所飲酒之類的。可是若喝醉的人有影響他們安全之虞的話就是另一回事,所以才有酒後不得駕車的規定。我還沒唸小學前就會喝酒(還記得那杯是紹興,濃度16% ),可是堅持有醉意時就停杯。一般來說除了搞所謂酒加可樂和一起的把戲外,要控制自己不要喝醉應該不是件難事,人會喝到醉醺醺還不都是頭已經暈平衡感已經有影響還貪杯搞的-_-

以後吸煙族出校門後搞不好還是得躲在廁所裡偷抽,只不過沒有教官來抓而已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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