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文)20萬美金簽約金

原文發表於2008.9.12奇摩運動名家專欄。

昨晚我夢到在看報紙看到一篇新聞。

〔記者黃胡瀾/台北國報導〕面對文華大學教務長侯儀仲建議政府訂定學子出國留學的規範,對此,行政院長趙修傅昨天表示,他個人非常同意,政府將對此研訂相關辦法,藉此保護出國的留學生,也避免人才「低價出售」而流失國外。

侯儀仲建議,可以考慮訂定獎學金20萬美元門檻,若國外大學獎學金超過此數,台灣留學生出國深造,未來回台灣才可以工作;獎學金低於此數,國內學子若堅持出去,未來政府將立法禁止他們在國內求職。

趙修傅說,侯儀仲的建議很有道理,很多學界人士,甚至基層教師也有向他做此建議,因為近幾年很多台灣留學生確實有被「削價」的情況,沒拿獎學金或獎學金太少就跑出去唸外國大學,外國人不見得會好好培養。

趙修傅表示,行政院將研訂相關的辦法規範,這個規範絕對不是反對年輕學子出國尋找更好的前途,相反地,還是積極保護國人,促使國外大學有意招募優秀學子的時候,就必須拿出更符合行情、更有誠意的價碼。

趙修傅指出,一旦國外大學拿出的獎學金超過國家訂定標準,政府當然歡迎青年學子出國找尋更廣闊的天空,如果國外的獎學金低於標準,學生若執意出去,就必須思考:是否放棄以後回台灣發展的機會?

金額門檻尚有討論空間

至於獎學金的標準,趙修傅表示,金額及相關配套大家可以討論,但最重要的是訂出規範,避免國內人才流失。

雖然是夢到的,但我也覺得很有道理,所以記下來。

其實台灣職棒是一個很有趣的存在,前幾年筆者有參與過一次的什麼救棒球座談會,其實這種會議年年討論的議題都差不多,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這種明明很無聊的題目(舉例:如何強化國内打者打左投打快速球的能力),卻經常可以在一場會議下來跑出非常kuso的答案(舉例:買更快的投球機給國家隊球員打)。

這一次這個門檻也是類似的產物。因為覺得好選手怎麼都不來我們這邊當即戰力,所以要求整個聯盟下禁令,說如果被國外挖角的人以後就全部封殺,認為這樣子好手就會不敢出國乖乖來參加中職選秀。但他們都忘了一個最基本的問題,之所以會好選手都不敢去他們那邊打,是因為他們的老闆成天說「我們都要倒閉了,你們怎麼還不快來我們這工作?」

以前某個通識課程的老師曾經在筆者交作業時跟我聊了一下,我忘了那時我交的報告是什麼題目了,反正我寫跟美國職棒有關係的,那老師就說他有個親戚以前打過職棒,是一位中繼投手,曾經短暫在大聯盟待過一陣子(服務年資大概不到一個月吧)。可是那老師說那親戚的夢想就是打大聯盟,他雖然只上去打了一陣子,可是以後他可以很驕傲的跟他小孩說「老爹以前打過大聯盟呢!」

旅美球員看到的並不是那筆簽約金,看到的也不是放洋後要奮鬥的低階1A聯盟,而是在這背後最高階層的大聯盟殿堂。20萬美金簽約金合台幣六百三十萬,別說台灣球團還從沒發過那麼多簽約金過,這種價碼在美國職棒選秀會上已經是第四第五輪的價碼,全美國前一百五十名的業餘球員,有些是在部份州內排前十的好手。

台灣職棒找來的洋將有幾個有這種素質啊?

話說Tim Hudson是第六輪選秀被選上,Rich Harden是第十七輪選秀被選上。

話說,其實如果真要設限也沒關係。旅美球員最起碼就有兩個人的簽約金很神祕。林旺億,旅美前連自己待的學校的校隊都打不上先發,據說簽約金是六萬,但誰知道?鄭綺鴻,因為手壞掉所以差點失去出國機會,後來在安排下自己去做測試結果被錄用,簽約金號稱四十萬,但一個在高中比賽時被操到要被抬下去的選手竟然拿到第二至第三輪才拿的到的簽約金?誰又知道。

所以就算是設限,以後每個人都號稱他們簽約金有二十萬就好了,而且洪姓總教練最好先開除自家的黃俊中,簽約金不到二十萬就跑出去打職棒這種行為真是不足取!

最後,其實我覺得WBC總教練應該找蕭文勝或李杜宏這種去當,讓他們身敗名裂!

在〈(舊文)20萬美金簽約金〉中有 2 則留言

  1. 資訊不對稱:是指市場上買方與賣方掌握的資訊有所出入,一方掌握的資訊多一些,一方掌握的資訊少一些,而在資訊不對稱的情況底下容易發生逆選擇還有道德危機

    逆選擇:在買賣雙方資訊不對稱的情況底下差的商品總是把好的商品驅逐出市場

    道德危機:人們把風險轉嫁以後缺乏誘因謹慎小心,故把資源濫用或是更粗心使其無效率,故災變發生的機會大了很多,結論,中華職棒等著倒店吧.(ya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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