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最近微軟在受到歐盟壓力,同意推出不綁IE的作業系統的事情。
其實這事本身沒什麼特別的,樹大招風,M$沒被拆成叉盒子、辦公室文書和作業系統三家公司就已經要謝主隆恩了。不過讓我覺得最好笑的是某些鄉民對此事的看法。他們提出了一個很趣味很無知的問題…
如果Windows沒有配瀏覽器的話,那使用者要怎麼上網抓瀏覽器來安裝啊?
喔,才發現原來M$搞這套都已經搞超過十年了啊。本來是他們為了獨霸瀏覽器市場所耍的小技倆,竟然在今天被當成理所當然,還會有人跳出來問說如果不這麼做的話要怎麼上網呢。
啊M$們把Windows跟IE綁在一起之前,當大家都沒辦法上網就對了啦XD 這該算是一種似是而非嗎?
不過關於這個議題,我倒是對友站的這篇文章有一些意見…
經濟學裡面說了
如果兩個產品本身是互補品(汽車的引擎和車體)
搭售基本上是提升消費者的效用(降低你做選擇的成本)但是如果兩個產品是替代品(不同牌子的洗髮精)
搭售反而減低了消費者的效用好了
那為什麼會增加消費者效用的行為
歐盟會反對?
我覺得宇文先生這個前提下的不夠嚴謹。他直接將「Windows搭售IE」這件事情當成會增加消費者效用的行為。應該說他將Windows和IE當成互補品,這點其實跟那些鄉民有一樣的盲點。事實上,在那個時代就已經是重度網路使用者的人就會知道,Windows跟IE雖然不屬於替代品,但也絕對不是所謂的互補品,將它們類比為汽車的引擎和車體是與現實相違背的。要說他們是汽車和霧燈的關係或許還比較合適。
Windows跟IE會形成像現在這種樣子,並不只是微軟把他們包在一起搭售,搭售是早在IE 3(或更早)就已經有的事情,可是IE 3爛就是爛,就算微軟把它包在Win 95裡,使用率還是拉不起來,幾乎九成的網路使用者要看網頁,還是使用Netscape。IE在推出4.0版前,還是一個跟lynx打泥巴戰的暇疵品。
如果Windows是引擎,IE是車體的話,那意思是說微軟推出這台「車」都快十年了,還是只有引擎沒有車身嗎?當然不可能,Windows是OS,IE是逛WWW用的,這兩者根本就毫無相關。
不過微軟為了吃下瀏覽器市場,他們做了一個比捆綁銷售更高一階的技巧。宣布Internet Explorer是Windows 98 2nd Edition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意思是說,雖然在之前包括Windows 98在內,IE如同計算機或小畫家一樣,是可以被選擇安裝的套件,可是微軟告訴我們就在Win98推出第二版強化版後,OS已經不能離開IE獨自存在,微軟的作業系統只要沒有配合IE 5.0就會完全不能用!
於是乎,原本使用者在裝電腦時可以自由選擇是要裝IE套件,還是自己找Netscape來裝。可是在那之後,所有使用Windows的使用者在電腦裝好後,都自動被裝上IE 5.0,比起原本就已經被包在裡頭的IE,要另外安裝的Netscape顯然比較麻煩,所以大家開始向IE靠攏,最後Netscape推出7版也打不過,就這樣IE一統天下,這個被認為是作業系統不可分割的一部份,就這樣佔據全世界大多數人的個人電腦多年,完全沒有再更新改版過。直到火狐崛起後,遇上競爭對手的M$才將IE再做革新,推出IE 6。
所以問題應該放在,微軟宣稱的瀏覽器是作業系統不可分割的一部份,這句話到底是實話,還是他們打擊競爭對手的計策。可是就算是到今天,我們都知道IE 5跟Windows的關聯,只在它擺進一個大多數人裝完電腦後都會直接關掉的Active Desktop功能,還有它把原本的檔案總管做了修正,只要輸入的是網址而不是近端檔案位置,就會用IE5開這個網站。
這算是什麼作業系統不可分割的一部份啊?
所以當時美國那個反壟斷的官司,事實上是非常失敗的。當時被微軟看成是IE必須被包在作業系統內的那兩項功能,Active Desktop在他們推出Windows XP時就被徹底放棄,因為完全沒有人要用。至於第二項將檔案總管與IE包在一起的作法,在M$推出IE 6的時候他們也告訴大家,檔案總管與IE 6是不相容的,就算沒有IE檔案總管照樣可以用,所以檔案總管其實根本就與IE一點關係都沒有喔。
歐盟現在要求微軟讓步,不是因為他們的政策保不保護生產者,純粹是因為微軟根本沒有辦法提出證據證明「瀏覽器是作業系統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既然沒有證明,那歐盟當然有權要求微軟推出OS時不能強制包上IE,只要IE是跟小畫家一樣可裝可不裝的套件,使用者有權自由選擇自己要不要裝,那當然就沒有問題。
可是當時在美國那個反壟斷的法庭,法官就是採信微軟的說法,雖然日後微軟推出IE 6時告訴大家其實他們都是唬爛的,可是傷害已經造成,IE 5不但一統天下,還整整三年沒有做改版。且就IE的歷史來看,而且目前他們的所有八個版本,也只有IE 5一個是裝了之後就移除不能,還會把整個OS都改掉的。
因此,我覺得宇文先生在這件事情上的觀點是有問題的。況且,微軟其實並不是沒有幹過一樣的事情,甚至連現在都還在幹,他們在美國境內還沒像在歐洲一樣被制裁,我傾向於政治力的影響較大(就跟煙草業一樣),而不是說什麼美國的反壟斷對消費者比較好。
比方說,在美國境內如果你要購買電腦,根據微軟與各大硬體品牌的合約,Windows作業系統是電腦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所以消費者不管你買電腦是要做什麼用,你都必須連帶購買微軟的Windows隨機版,你不能說你電腦是買來裝Linux的,所以你要省掉那幾百塊美金。你就是必須多花兩百塊美金購買微軟的Windows隨機版,然後你再自己將OS移除掉。
啊這樣子是對消費者多有利啊?我想買台電腦自己灌作業系統都不行。而且這件事在前陣子造成天怒人怨的一個重點是,你還沒有辦法選擇你想要購買的是Windows哪一個版本。所以像去年你去買電腦,可是你知道Vista sucks,你想要裝M$的Windows XP。不過,很遺憾的,你還是必須花兩百塊購買Vista,然後再自掏腰包買XP,再將Vista移除掉改裝XP。要不是Vista太爛,恐怕這措施也還不會造成這麼大的問題,但也幸虧Vista太爛,爛到它才剛過所謂的過渡期就掛了,過渡期是硬體業者還可以讓消費者自選要裝XP還是Vista的時間,不過也可能是Vista沒人要用,所以當消費者買電腦無法再選擇XP時,他們的壓力就讓微軟被迫提前將它丟入歷史的垃圾堆裡。
我不反對Windows搭售IE,可是消費者必須能自由做選擇,像我可以選擇裝Firefox和Opera但不裝IE,而不是我被強迫要裝IE還不給我移除。而像美國那個被說是最保護消費者的地方,每個人買電腦還是要花兩百美元強迫搭配一套不見得會用的作業系統,我就不知道買電腦的消費者都不能選擇不花這個錢,算是哪門子的對消費者有利呢。
>如果Windows沒有配瀏覽器的話,那使用者要怎麼上網抓瀏覽器來安裝啊?
XDXDXD餐廳配合環保政策不提供免洗餐具,那客人要怎麼吃飯啊?
事實上, 現在套裝PC買回來, 大部份的人會幹的第一件事就是把Vista砍掉重灌XP, 然後瀏覽器改裝Firefox/OPERA吧 XD
另外那個新聞也怪怪的
稍早報導,微軟計畫在零售版和預設在新PC內的Windows 7作業系統內,全都不提供Internet Explorer網路瀏覽器。由於購買新PC是大多數人改換新作業系統的方式,””電腦製造商應會自行選擇加入IE或其他瀏覽器””。
就是說買的時候可以自己挑想要的瀏覽器嘛, 然後對照前面的:
微軟歐洲版Windows 7將不含瀏覽器的決定,或許有助於對手競爭,但””可能造成歐洲消費者不便””,特別是那些計畫用現有主機升級的人。
所以到底是不便在哪裡?是便便跑到腦袋裡去所以便不出來了嗎?
你如果愛IE那就別客氣,讓人家給你裝就好了啊。或是你說你是外行人不懂電腦,那不要求修改直接買現成的,跟現在根本沒差吧。
北美賣套裝電腦都會提供替換Package(更多RAM,更高級(個頭)的OS,或更大的HD等等),然後跟你多噱個幾百塊,那我要求說讓我自己挑選軟體部份同價或較低價的服務內容也在情理之中,更別說是其實跟OS一點關係都沒有的Explorer。
不知道為什麼顯示不出來,上面那篇阿ㄈ拜託幫我砍掉
@_@
倒數第三段是真的假的!? 意思我在米國買DELL出貨直接搭Linux這樣也要繳微軟稅喔 @_@
亂入一下..
詹智堯談到走出低迷的關鍵,同時也感謝打擊教練呂明賜的指導,「他要我棒子拿短一點,抓實打擊點,因為我不是大支打者,打擊以安打為主。」詹智堯不負所望地擊出了關鍵的三壘安打。
詹智堯要被RO桑給摧毀了嗎…..!?
「Internet Explorer是Windows 98 2nd Edition不可分割的一部份」、「Windows作業系統是電腦不可分割的一部份」這個句型真的太經典了!不過我也很疑惑、米國人真的買不到搭Linux的電腦??他們受得了啊?
在米國買電腦, 你還是可以購買不裝Windows系統的電腦, 可是你不能要求退回你購買Windows的錢.
意思就是, 你在買電腦的時候, 品牌商必須將Windows隨機版的費用加進去, 而雖然你可以跟品牌商說”不要裝OS”, 可是他只是不替你將隨機版安裝起來而已, 你還是會順便買Windows.
當然有人抗議過啊, 幾年前還曾有一篇知名的文章, 說一個人是如何跟品牌商還有微軟周旋許久, 最後才終於凹到成功退費的經驗.
我覺得OS的部分應該已經沒辦法了吧
大部分軟體遊戲都是Windows架構的
如果不是要跑特別的軟體或架網路系統的專業
大概也只能接受windows是PC的一部分的結果了
我想要是有人能在linux系統寫出一個完美的windows系統模擬器
或是做出一個免費的能與windows相容的OS的話
不知道windows會不會垮?
還是說這樣作有沒有犯法?
而且事實也證明有競爭才會進步啊
IE7確實也做的不錯(雖然IE8是隻copycat)o_Oo_O
對了
我聽說過有些遊戲(可能是很久以前)
某些遊戲是用IE做引擎的?
請問這是真的假的啊?
MS不是要推出免費的防毒軟體嗎?
這下其它防毒軟體大廠要擔心了。
因為防毒軟體確確實實是Windows不可分割的一部份。>_<
講到那個M$的防毒軟體我就火大, 最新版的MSN只要不裝防毒軟體
就不給你傳檔, 偏偏它的”防毒軟體”根本只認Norton的跟M$自家的
, 啊我明明有裝小紅傘它就是認不出來不給我傳, 梗\_/
Wine就是Unix-like system下的Windows emulator.
你也可以裝virtual machine然後在上頭掛Windows.
話說, 我想到其實在台灣購買Dell, 也是會被M$綁樁, 你也是必須付費購買隨機版的Windows. 好像只能在選擇配件時選你要哪一版的或哪一語系的, 不能跟他說你不要買.
至於什麼架構於IE上的遊戲, 沒聽說過有這種事情.
我用NOD32搭配新版MSN可以正常傳檔啊, 只是MSN傳檔效率很差, 給單人的話就用HFS處理, 給多人就直接丟免空了
其實這件事情很複雜。Microsoft 並不是第一次讓電腦廠商裝別的 browser,以前和 Netscape 打官司時就這樣做過了。但是當時大部份賣電腦的廠商,不是不願意提供,就是提供了也沒人要買。
會發生這種情況的原因很簡單:如果是一個蠻懂電腦的使用者,Windows 有沒有內建 IE,他還是會去安裝他自己要使用的 browser。一個不懂電腦的使用者…你跟他說哪個 browser 有什麼不同,他也只是霧薩薩。最後那些電腦廠商,為了簡化支援上的困難,當然就懶得提供別的 browser 了。當然 Microsoft 自己是很清楚這點的。
至於所謂不含 IE 的 Windows,其實它還是包括 IE 的引擎。因為 Windows 現在很多程式(那些使用 Html control 的),包括 WIndows 的 Help,都是使用 IE 的 engine 在 render 的。Microsoft 當然不可能讓你改用別的 browser engine 去 render,不然要是連個 help 都顯示不出來,那使用者還是會找到 Microsoft 頭上。所以,所謂沒有 IE 的 Windows,只是少了那個 IE 的殼,但是它的核心都是在的。
我想樓上誤解了這件事情.
M$的問題不在他們讓不讓電腦廠商裝其他的browsers, 或他們是否隨Windows一塊提供IE, 而在他們宣稱”IE是Windows作業系統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所以他們說不但要搭售IE, 而且使用者在用Windows的時候還會自動用IE去開那些網頁或檔案, 就算它本身有裝其他的browser也一樣.
在OS單純搭售一項產品並不會消滅競爭對手, Real Network被消滅就不是因為M$把Windows Media Player附在Windows作業系統上的結果, 是Real自己亂搞, 玩一個messenger center這種沒人要用又常煩人的東西把自己幹掉. 且Quicktime就沒有因為Media Player而吃屎, 可見得只是單純把一樣商品附進去, 不至於造成讓對手潰敗的競爭優勢. 況且Media Player並不是被定位成作業系統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只是大家都會裝, 連不用的人也會覺得裝下去無傷大雅.
可是IE可以取代Netscape, 靠的不只是說Windows裝上去後就有啊. 它是說IE與Windows不可分割, 所以不但你無法移除, 且就算你只是開個檔案, 無論是遠端或近端, 系統的explorer.exe也會看IE能不能開, IE能開的檔案或網頁或連結都會自動用IE開. 你不能說啊我裝了Netscape啊我要用那個開, No, 因為M$說IE與Windows不可分割, 而不可分割的重點就在檔案總管會自動告訴你這個東西可以用IE開所以你最好用IE開.
這就好比說假如M$自己出一套看圖/繪圖軟體叫PhotoSuck, 且它說這是作業系統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然後你發現雖然你裝了Photoshop或XnView, 但只要你從檔案總管或我的電腦這種地方去點圖片, 它一定都會用PhotoSuck來開, M$則告訴你因為PhotoSuck與檔案總管不可分割, 所以如果你要用photoshop開圖片, 你只能先開啟程式, 然後再用它來開檔.
佔有率高沒有錯, 搭售也沒有錯, 可是說它是電腦作業系統裡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並強迫你一定要用它來開某些東西, 這就是濫用競爭優勢.
至於你說的”至於所謂不含 IE 的 Windows,其實它還是包括 IE 的引擎”, 這我早在原文就回答過你了. 自IE 6之後它已經不再是Windows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任何有安裝IE 6以取代IE 5的電腦, 檔案總管都不會莫名其妙切換到IE模式去. 因為這個連結沒了啊! IE engine已經變成你要獨立開啟IE才會執行的啊! 實際上Windows唯一會成天沒事就去叫IE engine的就只有IE 5而已, 只要IE不是這個版本, 那就算IE整個從根壞掉, Windows都不會被怎樣啊. 你應該就是因為習慣了Windows+IE, 才會以為Windows裡頭都會包IE的引擎.
且趣味的是, Windows的chm檔案根本就不能用IE開. 所以不知道你說這東西是用IE engine render的依據是什麼XD
應該說,IE 使用的 HTML render engine,就是 Windows 系統內建的這個 render engine(它叫 WebBrowser control,需要安裝 IE 4.0 以後才能使用)。當然,它原本並不是這樣的,因為 Windows 本來並沒有內建任何 HTML render engine。後來是因為 Windows 內建 IE 後,Microsoft 才開始把一些東西改成用 HTML(比如說,原本 Windows 的 help 標準的格式是 RTF,後來才改成 HTML)。
就是要一起賣你啦~ 啊不然是怎樣?
「回歸原點」來講!
不喜歡不要買就好了!不要喜歡不要買啊?你豬啊?你可以去買別的OS啊!
可以選擇的東西很多,OS數十套到,不喜歡不要用!不要買!
勞斯萊斯嫌貴?不要買!
不要買就好了!你管別人怎麼賣!
啥?買車子送保險、送音響、送DVD、送LCD、送保養…你們送太多東西影響到我這個競爭者的權利了~
well ,你就吃屎去吧!沒本事競爭是你自己的問題!
FireFox不爽?Opera不爽?戆!有本是自己寫一套OS去啊!寫好再把自己包進去啊!
怎麼!沒見過比你壞的壞人嗎?
XD XU
就是要一起賣你啦~ 啊不然是怎樣?
「回歸原點」來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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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斯萊斯嫌貴?不要買!
不要買就好了!你管別人怎麼賣!
啥?買車子送保險、送音響、送DVD、送LCD、送保養…你們送太多東西影響到我這個競爭者的權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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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Fox不爽?Opera不爽?戆!有本是自己寫一套OS去啊!寫好再把自己包進去啊!
怎麼!沒見過比你壞的壞人嗎?
XD XU
就是要一起賣你啦~ 啊不然是怎樣?
「回歸原點」來講!
不喜歡不要買就好了!不喜歡不要買啊?你豬啊?你可以去買別的OS啊!
可以選擇的東西很多,OS數十套,不喜歡不要用!不要買!
勞斯萊斯嫌貴?不要買!
不要買就好了!你管別人怎麼賣!
啥?買車子送保險、送音響、送DVD、送LCD、送保養…你們送太多東西影響到我這個競爭者的權利了~
well ,你就吃屎去吧!沒本事競爭是你自己的問題!
FireFox不爽?Opera不爽?戆!有本是自己寫一套OS去啊!寫好再把自己包進去啊!
怎麼!沒見過比你壞的壞人嗎?
XD XU
Sorry
多留了幾篇,幫我砍掉,不是故意的~zzz
是這個網站太慢\_/\_/
看到有人問:Windows如果不包含Browser的話,那我怎麼下載其他Browser?
閣下沒用過Linux嗎?不知道有一個指令叫做apt-get可以用來安裝東西?
M$如果有誠意,就該做出這樣的指令讓使用者可以有更多的選擇,而不是一眛的替他這種不合理的作為做解釋。
而樓上的也沒必要這麼激動,這只是單純的在討論M$的不合理作為,如同閣下說得一樣,不高興你就不用買,是阿!在下就沒在用M$的作業系統,只不過在下對M$處理這樣不合理的作為覺得很無恥而已,那閣下看不慣就別看吧!你也有選擇的權利不是嗎?
不買windows系統要退錢的好像叫「東芝微軟戰記」吧,
記得分成三四篇寫成了個中篇小說,超歡樂的…
我大概可以理解宇文先生的立論依據
就個人所知,如果不然M$把IE跟他們的OS搭配銷售而學EU的作法的話,有很多一般的end user會陷於撞牆狀態。
主要是因為,類似Linux用來安裝東西的apt-get指令並不是一般end user會去認識甚至熟悉的(應該是說,一般end user根本不可能去玩Linux平台,搞不好還沒聽過企鵝的故事)
在這種情況之下,要消費者為了上網抓東西得去重學FTP(或者是得拿兩片光碟,一片裝M$ OS,另一片裝火狐還是歌劇),當然是欺負(大多數不懂電腦的)消費者,也因此美國人允許M$的混搭自然也是保護(大多數不懂電腦的)消費者剩餘。
資訊、電腦的消費者剩餘這種事情應該是要站在一般的end user,而不是站在光華鄉鄉民的角度觀察論斷。
樓上的立論有個最基本的謬誤.
如果世界真的是如樓上所說的, 不懂電腦的消費者在沒有內建browser的情況下會讓他們取得軟體產生障礙. 那請問在10年前大家是怎麼在電腦裡頭裝browser上WWW的?
就是因為絕大多數使用網路的人並沒有經歷過那個時代, 他們接觸電腦的時候就已經是IE被硬包進去的時候, 所以他們會直接的認定”如果沒有預搭IE, 使用者會難以取得其他的瀏覽器”. 但如果真是這樣, 那WWW的發展應該會在IE被包進去之後啊.
可是事實上完全相反. 在win98第二版推出前, WWW也不是熟用電腦的人的專利. 你的”個人所知, 不搭IE的話一般enduser會撞牆”這種事在十幾年前html剛開始橫掃網路世界時並沒有發生過, 那為什麼現在就會發生?
甚至當年根本就還沒有apt-get這麼方便的工具可以用啊.
所以我說, 已經是不合理的東西當變成習慣後, 反而會開始質疑合理的事情.
我想了一下
我十幾年前剛碰暈倒95的時候,跑去種花電信申請撥接時,櫃檯阿姨給我一張CD片,裡頭了一些ㄎㄧㄎㄧ摳摳的軟體外,還有IE跟網景。
然後等我回到家,做點網路設定、把CD放到光碟機裡面跑一跑,再把瀏覽器裝一裝,就開始用了。
現在的問題如果從經濟學的角度上出發的話,就是因為M$已經把IE包進去OS裡面,所以一般的end user只要把OS灌好(更嚴格地說,因為廠商已經把OS灌好了,所以幾乎是一開機就可以透過WWW介面上網)就能衝浪。因此雖然只是少了「拿出瀏覽器光碟然後autorun」的一道工,但仍然對(大多數的)懶人消費者有利。
對消費者而言,合不合理其實不重要(否則不應該發生「在比較遠的台北到台中客運車只收80塊的同時,距離短的台北到新竹卻要100+」的事情;而虧錢虧到快脫褲子還是裙子的高鐵也不應該推出買四送一活動),有便利到、爽到(=消費者剩餘)就好
(PS:有沒有26祖國同胞把上網稱為衝浪的八卦?)
對了,阿ㄈ如果你不介意的話,我想引用你的內文跟宇文先生討論一下這件事,看看他的想法如何,刻以嗎?
老實說我覺得樓上應該看看我的內文喔.
你又把問題界定在”M$把IE附在OS裡頭”了, 可是實際上這種行為根本從頭到尾就與壟斷案沒有關係啊.
M$的行為不但是把IE附在OS裡頭, 而且還說IE是Windows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所以使用者不但無法將IE移除, 甚至在做某些工作的時候Windows還會自動選擇開啟IE來做. 比方說檔案總管跟FTP. 而這種行為當時在法庭上被美國法官認定為合法, 他們採信M$說Win98第二版必須要自動開IE才可以執行檔案總管.
而事實我們都知道, 在Netscape因此被整死後, M$新出的OS就再也不需要開IE才能讓使用者瀏覽檔案了.
除了說IE是Windows不可分割的一部份外, 另外就是IE無視標準, 會弄些網站只能用IE才能開的, 不過這點當初Netscape也玩很兇. 而且M$後來有嚐到苦頭, 他們在推出IE 6時市面上有一堆網站是IE 6沒辦法開只支援IE 5的.
至於你前面說的那幾點, 其實我想到一個前幾天聽來的謬論:
“在發明電視以前, 大家晚上的活動就是坐在客廳椅子上看著牆壁”.
事實上是因為發明了電視, 所以大家晚上才會聚在客廳看電視. 可是我們能說如果沒發明電視, 那大家晚上就是聚在客廳看牆壁嗎? 你上頭說沒有內建IE browser就會造成取得檔案的困難, 就是一樣的理論啊.
實際上是因為IE被普遍的安置在OS內, 所以利用www做發佈檔案的方法才成為主流, 才成為當今大家最常從網路取得檔案的管道. 至於你說少了IE會對懶人消費者不利, 這根本就是倒果為因吧.
事實上只是另一種取得檔案的管道會變成最大的顯學而已. 搞不好反而更方便, 出貨的電腦廠商直接把程式包含在出貨的OS內. 懶人使用者連上網找檔案來裝的步驟都省了.
我再一次強調, 微軟當時的問題不在把IE放在Windows安裝光碟裡, 或把IE當成安裝Windows的選項. 而是微軟說IE是Windows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然後你可能會連開個圖檔Windows都會自動用IE來開. 試想, 如果微軟當年宣布Outlook Express是WinXP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然後你連開個文字檔它都會自動用OE來開, 你就算裝了Thunderbird但XP還是會不斷自動用OE來開信件, 你覺得這樣對嗎? 而這正是當年IE 5幹的事情.
我覺得宇文先生的那篇文章也沒搞清楚這點, 並不是他的推論方法有問題, 而是他引用的前提有錯誤.
關於msn傳檔的問題,改個副檔名就好了(免得傳完還給你掃毒,影響速度)抓完在掃就好,M$有太多不合理了,所以我才會學習Linux系統!!!
M$的不合理已經是眾所皆知了
就像為啥Office還要另外買,因為他是一個工具…
而且是可以分割的,最近很悶的是我用OpenOffice
開Office2003版的word檔一直給我出現亂碼(抓狂)
台灣快點強制開放一定要有odt的副檔名呀
odt => OpenOffice的Writer = Office 的 Word =>doc
(某些國家已經有實施了…)原因在於OpenOffice是免費的???
如果台灣也強制使用OpenOffice,而檢少Office的使用
算一算一年的預算省了多少(光教育體系就好)
“假設”一下好了!!全台有8千間,然後每間學校都給他100個正版Office
,價錢算1千元就好,這只是簡單的乘法!
8000x100x1000=8億!!
光教育體系就已經花了8億在每年買office的版權!!
M$系統就不講了(會嚇死人)
台灣有些該用免費的就用免費的,何必苦苦都用要錢的,用錢的不代表就是最好的…(我們有更多的選擇呀!!)
話說最近我去百貨公司看筆電,Linux系統還是沒有,大概接受度還不夠吧!!讓我們推廣Linux系統吧(抖)
我知道有人會說OpenOffice用不習慣呀…
請記住~它只是一個工具,沒有不習慣這東西!!
一開始新手用Office有那個人用的很順手的???
不要被既有的觀念給跼限住了,這只會讓你原地踏步!!
就像以前的人寫程式一樣,以為程式都是由上面執行下來的
卻因為多了OO(物件導向)的東西,學不起來而放棄??
OO可以讓你的程式不需要死版的將程式慢慢寫下來!!
PS.教育部2008年5月份的統計數據,台灣現有學校總數8096所學校
像M$的玩法會比較麻煩的地方在於:
在Win98第二版必須要自動開IE才可以執行檔案總管,而在Netscape因此被整死後,M$新出的OS就再也不需要開IE才能讓使用者瀏覽檔案了-
但是美國法官判案的當時,是否Win98第二版可以不用開IE也能執行檔案總管呢?
我很久沒碰98,但阿ㄈ你也可以知道美國法官會如何判。
當然啦,life will get its way,如果M$沒有把一陀肉粽綁一起,也會有其他的方法做為利用www下載的替代;但是這些方法會不會比www下載來得便利?我不知道。
我猜宇文先生著眼的是:「M$把IE5弄成是Windows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搞得user連在Windows平台架構下開個圖檔都會自動用IE5來開」這檔事對於user的權益有何傷害?
對光華鄉鄉民而言,「M$要是當年宣布Outlook Express是WinXP不可分割的一部份,連開個文字檔它都會自動用OE來開;就算裝了Thunderbird但XP還是會不斷自動用OE來開信件」根本就是混帳;但是對大多數的user而言有沒有那麼大的侵害?
這檔事當然可以用「習慣了不合理,反而開始質疑合理」來下標;但是,究竟誰的合理才是合理?
這個也許可以來思考一下。
哈哈哈
我不同意閣下將這東西拿去與宇文渙討論, 你連他的皮毛都達不到, 誰知道資料被你拿去會變成什麼樣子.
“連開個文字檔它都會自動用OE來開””連開個圖檔都會自動用IE來開”. 這個不算是侵害? 你的意思是說, 消費者只要無知, 就可以認定為消費者權益無受損嗎?
一個用notepad就可以編輯的東西, 變成只能用OE才能開會造成什麼樣的不便, 我舉的這個例子, 這就算是連滑鼠左鍵右鍵怎麼用都要上社區大學的電腦白癡都懂. 完全不需要閣下你自己定義一個”光華鄉鄉民”. 同樣的, 用IE開過圖檔, 跟用預覽開過圖檔的人, 也都可以告訴你, 檔案突然被IE開出來是有什麼樣的不便.
宇文先生根本不可能著眼這種事, 因為他一定知道如果圖檔被限制只能用IE5開, 絕對是消費者權益的損害. 他只是忘了(或被誤導)當年微軟是怎麼樣把IE5包進去而已.
當他認為微軟只是把IE5放進OS, 自然不會認為有消費者權益的損害. 可是他沒注意到事實上微軟”不只是把IE5放進OS”. 事實上他們是在IE4就放在OS安裝片裡, 當時沒有人怪他們壟斷, 他們也沒有因此得到什麼市場佔有率.
他只是忘記而已, 而你則是認為憑你就能猜他的想法能替他發聲, 麻煩不要給自己貼金了好嗎.
至於什麼win98第二版的. 老兄, win98第二版能不能不需要IE就開檔案總管, 應該看得是win98第一版, 還有win98第二版以後的檔案總管, 分別能不能不需要IE就能開吧?
答案是肯定的.
那麼, 為什麼微軟會宣稱win98第二版必須要IE才能開檔案總管呢? 既然在它之前的win98第一版不用, 之後的winxp也不用. 是不是這個版本有什麼特別的功能呢? 還是微軟是故意把它們包在一起只為了幹掉競爭對手?
想事情應該這樣想, 像你那種想法根本就像是繞口令. 你的說法就好像是”微軟宣稱win98第二版與IE5是不可分割的, 而且微軟的確推出了不提供使用者移除IE5的win98, 所以微軟的宣稱是正確的”.
你真的對法官提出這種邏輯只會被狂電.
好說
照歷史事實看來,好像被法官狂電的不是我-不然美國法院為何沒有判微軟違反反托拉斯法?
當然你也可以大搬陰謀論,說微軟利用市場的優勢去幹掉競爭對手。
只是,如果你會認為,中油跟台塑被公平會判決勾結,台塑跑去法院訴願
結果又被判敗訴是一件突顯我國公平交易法治蠢事的話,那也許結論不要下這麼快,也不要把所有想引用別人文章的人都當成賊,會搞到自己寫的東西被引用之後不知道會變成什麼樣子,這樣很容易發生不必要的誤會。
哈哈哈, 你又在玩繞口令了啊.
怪了, 宇文先生可以說 “台灣法院認定中油台塑勾結” 這種判決很蠢. 可是我說 “美國法院認定微軟說IE 5是OS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很蠢就不行?
而且你持的反對理由還是 “因為美國法院沒有判微軟敗訴, 所以美國法院認定微軟說IE 5是OS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不蠢” . 那你要不要用同樣的標準說 “因為台灣法院判台塑敗訴, 所以台灣法院認定中油台塑勾結不蠢” ?
我不可能將文章給你這種玩繞口令的人拿去和強者討論, 那是你的問題啊, 你連在這邊跟我討論都搞跳針都玩繞口令, 然後說為何我不讓你把我的理論拿去跟別人討論. 還說別人把你當賊咧.
當然可以,各家見解不同嘛
只是
會把「你連在這邊跟我討論都搞跳針都玩繞口令, 然後說為何我不讓你把我的理論拿去跟別人討論. 還說別人把你當賊咧.」講出口的人,是否已經否定對方的學術寫作(引用參考資料)的能力,造成論述上的矛盾,就不得而之了。
沒有人用chrome?
雖然我不懂,不過可以顯示用什麼瀏覽器還蠻有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