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聯盟是讓家族成員頭好壯壯的萬靈丹!!
據消息︰
ルイス広島電撃退団、メジャー選択へ
広島コルビー・ルイス投手(30)の退団が14日、電撃決定した。來季契約も合意間近だったが、今季11勝を挙げたエースは家族の健康問題を理由に米國でのプレーを選択。メジャー數球団からも獲得オファーが屆いているもようで、戦力構想を根底から覆す手痛いエースの流出となった。球団は先発できる新外國人投手の緊急補強に動く方針を固めた。
退団の一報が入ったのは12日の午後だった。球団側は慌ただしく関係各方面と聯絡を取った上で退団を発表した。ルイスも球団を通じ「決斷は極めて難しいものでした。私の家族は現在ある健康問題に立ち向かっています。その間だけは家族に不安や苦痛を與えないようにしたかった」とコメント。松田オーナーは「本人のプライベートに関することだから」と詳細を明らかにしなかったが、昨年実妹を亡くしていることもあり、殘留交渉を行う中でも唯一の懸念材料だったという。
球団側は2年契約、年俸200萬ドル(約1億7000萬円)を用意、合意寸前までこぎつけていただけにエース退団にショックを隠せなかった。
廣島的Colby Lewis發表退團宣言,理由是所謂家族健康問題。所以他要回米國打球就近照顧家人!
想也知道一定是拿到了某支球團的春訓邀請啊XD 原來打日職的洋將也有利用這種理由落跑的案例啊XD
不過米國人真賤!阿唱不是說被列為契約保留選手的球員還是球團的資產嗎!米國佬怎麼可以現在就出手搶人呢!
你看,他明明就在廣島隊的契約保留選手名單中,表示他的合約裡沒有「到期就自動變成自由契約」的條款,或是他沒有行使那個條款︰
(備份)
廣島不但放他進契約保留名單,雙方續約還快談成了!結果Lewis竟然沒有拿到自由契約就單方面的宣佈退團並且轉隊了!連球團方面都不知會一聲呢!
阿唱不是說就算是洋將也要拿到自由契約才可以轉隊嗎!廣島隊老闆趕快出面喊話,說根據美日協議Lewis只能回廣島打球,美職球團如果要他的話必須要透過入札制度才行啊!
阿唱果然是超級帶賽人,他每次什麼東西講很滿的時候都會出現這種讓他自婊的事情XD
Lewis eyes Major League return
http://mlb.mlb.com/news/article.jsp?ymd=20091214&content_id=7806706&vkey=news_mlb&fext=.jsp&c_id=mlb
這位”不要再造謠了”的仁兄又自信滿滿的被婊了XD
這,我對文章還有討論串沒有意見
我比較好奇『不要再造謠了』到底是什麼事情?8-)
就是詐胡線第二次擠軌意外被鄉民在批踢踢八卦板踢爆
然後偉大的阿唱哥在爆料文底下推文”不要再造謠了”
結果馬上有證據出來證明爆料是真的,還上了新聞
於是偉大的阿唱哥專門被證據打臉的偉大事蹟就此展開!!!
按這次的事件就是這樣:
阿仁:洋將簽附年份約期滿可自行轉隊
阿唱:不要再造謠了,只要球隊爽,放保留名單就不能轉,連MLB都不行
一周後,被放入保留名單的Colby Lewis退團欲加盟MLB
阿唱出來面對!
不知道你在高興啥
我在你的plurk, 12/9 4:25就說過了
IBIZA0408問 Foxx,Lewis的附約我早就解釋過了,你看不懂我也沒辦法,一個附約是合約到期不予保留,另一個附約則是即使不予保留取得自由契約,仍不可轉到其他日職球團打球,簡單的講,Lewis的合約就是不能續約的話球團願意放人,但是Lewis不可以轉到日職其他球隊反過頭來打母隊,很難懂嗎?XD
“一個附約是合約到期不予保留” “另一個附約則是即使不予保留取得自由契約”
你看不懂我也沒辦法XD
作者 ronharper (He is a fighter)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轉錄] 婉拒各國救援!
時間 Wed Aug 12 10:56:00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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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了個把自己嚇死的噩夢
在外交部的友人說
外交部今發公文訓令各外館
“請婉拒各國救援物資及人員”
有神人可以找出這公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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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自蛆蛆最痛恨的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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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3.126
→ IBIZA:不要再造謠了 08/12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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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約滿不用多說就可以自行契約啊
西川社長說的”要有註明約滿就可自行契約”才可以自行契約這些話是屁啊XD
陳偉殷只要合約有附年限約滿就無敵愛去哪就去哪,不用多說廢話
很難懂嗎?
問題就是照西川社長的說法
陳偉殷的合約沒有年限啊
很難懂嗎XD
西川社長的說法明明就是”陳偉殷的合約裡面沒有註明約滿就可以自由契約的條款”,而不是”陳偉殷的合約沒有註明什麼時候約滿”
有沒有看新聞?
還有你現在的說詞全都是我在上一篇的說法啊,完全是抄襲!
當人家都沒有看過統一契約書跟野球規約喔?
1.這兩種說法前者才對, 你根本一直沒稿懂
統一契約書本身其實是一年一簽的年度約, 照理說年度過去合約就”期滿”了
之所以合約期滿還無法走人,是因為有優先契約權擋著的關係
所以關鍵是是否有附約解除優先續約權(西川社長所說的約滿就自由契約)
而不是合約有沒有註明什麼時候約滿
2.笑死人
你上一篇的說法還說洋將不用簽統一契約書咧
誰抄襲你XD
→ IBIZA:15-DL佔一個25-men roster, 這是常識吧= =
我覺得這個比較優秀.
『一個附約是合約到期不予保留』
廣島保留了Lewis啊XD 他把Lewis擺到契約保留選手名單裡呢
而且Lewis也不是去找球團請他們將他從名單移出去啊, 他自己片面的宣佈離隊, 然後球團還忙著在跟他聯絡. 你說要自由契約才能轉隊的道理在哪?
是你這智障不肯面對現實吧.
喔, 現在在凹優先續約權啦.
誰都知道你拿0.5M要簽人, 別人家開5M, 這種情況下你擁有什麼優先續約權根本是沒鳥用的.
你不是說陳只要是中日的保留選手, MLB拿再多錢都不能挖嗎? 那廣島怎麼不宣稱一下Lewis是他們的保留選手, 就逼他不准回國呢?XDXDXD
題外話:
大聯盟的健保超好的 前一斷時間Sal fasano就在講 他沒上大聯盟 就沒健保 他兒子就不能去看他的癌症!!!
上了大聯盟 兒子的癌症就好了~!!!
又有人放屁, 好臭好臭
你會有這些問題, 很明顯就是根本沒有追過日職的續約情況
有期限約的洋將, 合約到期後, 球團希望續約, 且洋將在未明確拒絕續約的情況下
球團在12/1列入保留, 保留續約的獨佔交涉權力
等確實無法達成續約才放棄保留
很奇怪嗎?
其實只是因為你根本沒有追過日職續約情況, 所以少見多怪而已
以下引用chngyh的舊文章
http://chngyh.pixnet.net/blog/post/22599517
「第二種是球團和洋將都有明年繼續合作的共識。這種比較簡單,球團直接將洋將放入下年度契約保留名單。比較特別的是,有時候儘管雙方同意會續約,但實際金額會晚一點再談。」
把合約期限已到, 有續約共識的洋將放進下年度契約保留名單, 以便談續約的事情
這是再正常不過的
這種情況最後如果還是無法達成續約, 球團還是會放棄保留權
舉個例子來講, 2005年季後李承燁就是在合約到期後, 被羅德宣告保留
直到2006年1月13日, 羅德才放棄保留權, 讓李承燁取得自由契約
http://www.npb.or.jp/players/2005reserved_m.html
2006年度 契約保留選手
千葉ロッテ
内野手李 承ヨプ
http://www.npb.or.jp/players/2005pn_released.html
2006/1/13 千葉ロッテマリーンズ 李 承ヨプ 内野手
這種事情稀鬆平常, 沒在注意日職的人才會大驚小怪
Colby Lewis原本被認為續約吋前, 球團會預先擺進保留名單不意外
現在Lewis決定不續留, 那麼不久之後自然會被自由契約, 不信就等著看
很簡單啊, Lewis合約裡面有兩年後必須放他自由(*註)的特約
陳偉殷有嗎?
註:目前有看到 只能去美職 及 只要不是日職都可以 兩種報導
不過兩種報導都適用目前的情況
「誰都知道你拿0.5M要簽人, 別人家開5M, 這種情況下你擁有什麼優先續約權根本是沒鳥用的. 」?
照你這樣講, 那洋基紅襪花錢入札不就笨蛋?
直接拿錢砸球員就好了, 幹嘛把錢付給阪神/西武?
我建議你還是把相關規定看一下再說吧
放你媽的狗臭屁
Lewis的附約是這個: http://202.221.42.161/fureai4/?date=20081129
2年目は「大リーグ球団に限り移籍可能」という条項が入れられていたため
意思就是”兩年約的第二年, 擁有跳槽大聯盟的脫逃條款”(跟陳金鋒與La New合約裡的脫逃條款類似). 幹你娘的你連2年目是啥意思都不知道嗎? 指的根本就不是約滿後, 而是合約的第二年啦, 智障.
陳偉殷在NPB是外籍選手 合約是一年一簽
所以今年球季結束 陳偉殷如果要轉隊或是去MLB 或是出其它惡搞的怪招
中日龍隊是拿他沒轍的
拜託 不要再以訛傳訛 傳到最後變成鵝了~
約有603項符合IBIZA:不要在造謠了的查詢結果,以下是第 1-30項。 需時 0.18 秒。 阿唱ㄉㄉ加油!!! 回應回到大家不想回就算贏了唷 ^_6 XD
我怎麼記得「不要再造謠了」是八八水災拒絕外國援助的公文那件事?
@_@
他這算不算「唱」「做」俱佳?(cr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