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大家都在談,那也來談一下吧。
這是不具意義的假議題,不重要。
就好像你不會去落後聯盟或是央聯談要不要廢DH一樣啊,因為他們本來就沒有DH,自然就沒有必要談要不要廢。
當被判死刑的人實際上永遠不會被執行的時候,你談廢死根本就只是嘴砲而已。反正不管是判了死刑不執行還是不給死刑判,結果都一樣的話那有意義嗎?
何況目前那些談死刑存廢的理由根本就只是理念而已,不管是什麼放下仇恨說、殺人償命說、處死債主無法被賠償說、不想繳稅給死刑犯說、增加犯罪率說、司法不公說,每一種都是沒有意義的嘴砲。要找到理由反駁實在都太簡單。
放下仇恨說︰南京屠殺或228追不追究?
殺人償命說︰過失殺人償命嗎?自衛殺人也償命嗎?難道同樣是殺人,有的命就比較賤不值得償?
處死債主無法被賠償說︰民事跟刑事混在一起幹嘛。
不想繳稅給死刑犯說︰無期徒刑的也是你繳稅在養啊。
增加犯罪率說︰死刑跟犯罪率有啥關係?
司法不公說︰那是司法改革的問題,干死刑何事。
所以這跟政治跟宗教理念一樣,不管論點是什麼都沒有意義,爽就好啊。
什麼叫做爽就好?如果佛國人跑來說他們願意用每年十億美金來換取立法廢死刑,那要不要死刑?當然就不要啦,拿去換錢多快樂啊。
如果共匪說那個某某某是共匪某大官的兒子,他們以天朝上國的身分下令不准殺,否則會傷害全中國人民的感情,那要不要執行槍決?那當然就要啊。
所以那種事情其實不重要。甚至根本就可以當成談判其他事情的籌碼一樣看待。
今天會搞到這步田地,完全只是那位王姓前法務部長強硬的要全國人民去接受她個人的理念而已。任何人都應該知道這是一個純粹沒有意義閒磕牙鬼扯淡很好用的討論主題,所以大家一定都有不同的見解,但她自己拿她個人的宗教見解試圖要全國人民買單,這才是問題,一個有爭議的議題哪有用這種角度在處理的?
特別有人提到說,王女士除了嘴砲說死刑不好外,她有做過任何司法上的努力在解決問題嗎?完全沒有啊,她連配套都沒提出來過。
所以我說她不是要解決問題,而是逼全國人民都去接受她對於這個問題的看法。因為她認為死刑不好,所以她不要,然後她要全台灣的人都跟她一樣說死刑不好我們不要,至於替代方案?不重要,因為她只要大家都說死刑不好我們不要就夠了。
陳定南就我的印象中他也是主張廢死刑的吧?可是鄭太吉他還是簽下去了,這才配叫司法人的風骨。當然,這是一個很極端的案例,極端到我相信就算去問贊成廢死刑的人很有可能都有超過五成會贊成把他幹掉(只要不斃了他,他就有充足的政治資源可以讓他自己被放出來)。不過就如我說的啊,廢不廢死其實不是那麼重要的問題,何況對於現在來說,如果死刑不會被執行,那這議題就更沒有意義了。
新任法務部長如果聰明的話,就應該先找個大丸的幹掉,比方說簽個陳金火,這樣他就可以安然無事大概龜個一兩年,如果輿論再起來了,那就再挑一個來殺,又可以高枕無憂晃一年,搞不好還可以先放放話說要簽了,然後給歐洲佛國人來靠北,最後再把簽不下去的責任推給佛國人。所以其實站那個位子還滿簡單的啦,前朝的法務部長也很孬不敢簽,但低調一點就沒事啦,能像王那麼白目搞到天怒人怨的也還真不簡單。
不過會不會結果下任法務部長是星雲法師啊?XD
政治和尚(lero)
個人認為 這才是適合當全民公投的議題吧
跟之前那些停止飛彈瞄準啥的相比
這才是自己能夠掌握的,屬於自身的事情
死刑存廢根本是腦殘對更腦殘的廝殺
光是叫 “廢死”就知道這些人大腦幾斤重
就像聽障奧運叫聽奧不叫聾奧 就知道這個議題在語言上是假的
“廢死””反廢死”就是一堆人在該殺誰上琢磨 酷吏王清峰想學騜不沾 擺爛
鄉民派滿腦子殺殺殺殺殺殺殺 以為殺人流血不過是月經來了
經血上腦還以為是正義來著的
死刑存廢 問題在 刑 字啊!
台灣沒有 將犯人與社會永久隔絕之刑 談死刑不在法律的理則討論
就算不把緩執 人權 司法改革大鍋炒
光談政府有無權置人民於死都只會越談越臭
當然 有鄉民就有李家同 這個國家還是死一死比較好
> 應該先找個大丸的幹掉,比方說簽個陳金火,
> 這樣他就可以安然無事大概龜個一兩年,
> 如果輿論再起來了,那就再挑一個來殺,
> 又可以高枕無憂晃一年
結果竟然選在醜聞爆發時一次簽六個,這個法務部長不曉得是太會選時間,還是本來他腦袋就很歡樂這樣X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