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文)眼見不為憑──從被洗掉的完全比賽看instant replay

原文發表於2010/06/06奇摩運動MLB名家專欄。

有些人會說,裁判也是比賽的一部份,採用機器輔助判決就失去傳統了啊。

實際上大聯盟一直都很傳統嗎?要不要回憶一下近20年來做過多少「非傳統」的變革?

外卡制度?跨聯盟比賽?24人名單增編為25人?明星賽勝隊在世界大賽有主場優勢?明星賽最後一個名額開放網路票選?規定投手投球間隔時間?實際上連好球帶的大小都做過重新檢討。

每年球季結束後,全大聯盟的GM會聚集在一起開會,通常一些規則上的修正會在這個時候提出討論。所以所謂的「傳統」說法是不實際的,大聯盟一直有在修正條文制度,只因為以前是那樣玩,所以說以後也要那樣玩,這是不負責任的說法。

更何況其實棒球比賽最重要的傳統早就被淘汰了:「比賽一定要在白天進行」。

裁判是人,誤判自然是比賽的一部份,當然他們也不一定想誤判,可是其實在棒球界裡,也一直存在有關裁判的「不成文慣例」。

比方說,絕大多數剛上大聯盟的菜鳥投手,通常會得到比較小的好球帶。有些裁判甚至還說這是為了讓他們知道大聯盟並沒有那麼好混。可是這理由總讓人覺得怪怪的,應該是更高層級的打者用手中的球棒告訴投手大聯盟不好混,而不該由資深的裁判用婊的來告訴投手大聯盟不好混。

另外,你們相信在那場比賽的第27個人次的時候,一壘審Jim Joyce說他當時的確看到是safe嗎?

我相信。因為那是人之常情。

在這裡要講英國研究(我知道很多豪洨的東西)了。英國人曾經有研究報告指出如果球員穿紅色球衣,比較容易得到裁判的喜好。

當然這種情形不會出現在美國、日本或是台灣,或應該說這情況很可能只出現在足球英超聯賽裡頭,也就是做研究的小組用來調查的樣本。

而這種狀況也非常容易解釋,因為這個聯賽裡頭許多支豪門強隊的球衣就是紅色的,俗稱英超四強就有三隊選用紅色,既然穿紅衣的很多強隊,那麼裁判就算再想保持客觀,他主觀意識不會不知道那幾隊「比較強」「球員比較好」「會有比較多對他們有利的play」。

就因為這個先入為主的成見,裁判在比較close的判決時,心理會較傾向於判給那些豪門球隊有利,他是因為人家是豪門是強隊才無形中給他們得利,不是因為他們球衣是紅色的。

這其實就是一個心理學實驗結果。當兩個人都犯錯的時候,穿白衣的人比起穿黑衣的人要容易得到同情跟較輕的判決,因為我們從小到大都受到「白色代表正義黑色代表邪惡」的主觀價值影響。

所以,放到英超足球場上,就算裁判力圖維持公正,他不自覺的會給予傳統強隊較好的判決。棒球場上,名滿天下的大投手得到裁判青睞擁有更大的好球帶(Tom Glavine的外角好球帶比別人多一個球,這已經是公開的祕密),也是正常的。

所以那個判決的產生過程再自然不過,Jim Joyce打從心底不認為Armando Galarraga這個沒啥名氣的傢伙夠資格拿下完全比賽,於是就在發生close play的時候,他的大腦自動替肉眼補完,讓他「看到」了跑者先跑上一壘。雖然實際上錯的離譜,跑者的腳要慢了整整一步。

另一個著名實驗,有個教授給一群大學生看一場籃球比賽的影片,要他們去數兩隊球員在比賽中的傳球次數。可是片中他偷放了一個陷阱:他安排一個穿大猩猩服裝的人,整場比賽讓他在球場中四處亂跑、鬼吼鬼叫。那群大學生看完影片後,教授問說有幾個人看到大猩猩,不但只有寥寥幾人舉手,有的學生在重看過影片之後,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對一直在鏡頭前晃來晃去的大猩猩視而不見。

因為他們都很熟悉籃球,知道比賽中什麼影像應該出現、什麼影像不應該出現,所以潛意識自動將肉眼接收到的大猩猩影像給省略掉。這個實驗證明了「眼見為憑」這句話是錯誤的,同樣也可以拿來解釋這次的誤判。

人只會看到他預期中該看到的東西,就算是再公正的裁判,如果他不預期一個新秀投手可以在大聯盟初登板就拿下10K,這個主審就可能會把該投手很多削到好球帶邊角的球誤認為壞球。如果他不預期一個 no name可以拿下完全比賽,這個一壘審就可能會在野手比跑者早一步踩到一壘時,誤判成跑者比較先上壘。

何況大聯盟裁判的制度其實有一個弊端,就是這是個終生職。他們的小聯盟裁判雖然跟球員一樣要一級級慢慢升,但只要有幸被提拔升上大聯盟,就絕對不會被「下放」或「炒魷魚」。有幾個知名經常誤判的爛裁判,比方說在WBC時名聲大噪的Bob Davidson,以及被稱為「史上最爛裁判」的Angel Hernandez,就算犯了一堆令人髮指的大錯,但他們的位置還是坐得好好的,搞不好有時候還會在季後賽看到他們出來亂搞。

棒球比賽導入instant replay,不但應該是趨勢,還是應該要做的改革。除非聯盟規定轉播單位不准播出爭議判決的重播,不然觀眾在家看慢動作重播都看得出來到底有沒有誤判,聯盟不在比賽中利用同樣的技術讓判決更正確,實在說不過去。

導入instant replay,除裁判工會一定會反對外,唯一要解決的問題就是比賽節奏。反對人士都認為如果開放輔助判決,兩支球隊一定會一直要求看重播,爭議判決也看、無聊的小事也看,整個比賽會被拉到超長。可是若如美式足球一樣看一次重播要扣一次暫停的作法又不實際,棒球並不是暫停次數有限制的運動。

這問題要解決其實不難,只要規定一場比賽兩支球隊各擁有一次「挑戰」權,可以對任一個爭議性判決(除了好球帶之外)提出申訴要求看慢動作重播。但如果挑戰失敗,看replay證明沒有判錯,該隊的挑戰權就沒了,這場比賽不得再度提出申訴。如果挑戰成功,獲得改判,那挑戰權保留,後面可以再用。

這幾年來因為電視轉播技術的進步,讓觀眾發現誤判的情形其實層出不窮,特別是這幾年的季後賽,往往都有數場比賽的勝負取決於幾個糟糕的誤判。再加上這一次的事情,我想大聯盟應該已經不能再跟前幾次GM meeting時一樣,碰到這個議題都「留待下次再議」,而是應該好好商討出一個導入這個系統的方式,否則誤判問題在進入HD時代後,引發的爭議只會更大。

我們可以認同「裁判是比賽的一部份」,可是我們應該要盡一切努力,不讓「裁判是比賽的主角」這種事情發生才對。

對於有些人認為,有受過專業訓練且具數十年執法經驗的裁判,發生誤判的機會應該不高。知名數據統計專家Bill James針對這點有發表他的看法。

據他的統計,MLB自2008年球季末開始使用instant replay來輔助全壘打判決,到2009年球季結束為止,在一個球季又一個月的時間裡,裁判總共使用這項技術65次來重新審視打者幹出牆的球是全壘打還是界外球。

那有幾次是在看過重播後因而改判的呢?

22次,也就是大約有34%的判決是誤判。

Bill James認為,單單只檢視全壘打球就告訴我們裁判有這麼高的誤判率,這結果很值得我們注意。

當然,MLB是否因為導入instant replay檢視全壘打球,導致觀眾認為全壘打失去人性,因而間接讓打者不敢打太好,才讓本季出現那麼多次完全比賽呢?那就不得而知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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