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台灣特色的責任制

之前有噗友在問說過勞死的問題,問說責任制有什麼不好嗎?他在米國工作也是責任制啊。

答案很簡單,因為台灣的那一套根本就不是責任制。把這句話搬出來只是利用「責任制沒有下班時間」這一句話來規避責任而已。

「責任制沒有上班時間」的這一部份當然就自動無視了。

台灣中年以上當老闆的世代,從來就只有凹人的觀念。他們只認為花錢聘員工做事是一種「賞賜」,每次付薪水都覺得自己在做善事,因為他們給予員工恩惠所以員工才有辦法養家糊口,員工如果不乖乖領錢為公司賣命的話就是員工忘恩負義之類的。

這種老闆跟主管在乎的不是員工的績效,而是員工花多少時間在公司上。他們認為同樣付2萬5,聘到的員工一個月花320小時在公司,當然比起一個月只花160小時在公司的員工要好。

反而員工「完成多少事情」不是他們關心的。同樣的事情花3小時完成,絕對沒有花30小時好,因為這代表前者有27小時的時間「沒有在工作」。

很簡單的道理,當一個老闆是這種工時至上的觀念時,他怎麼可能會搞責任制?

所以他們嘴巴講的責任制一定是騙肖的。或說那叫做「具有我國風格的責任制」,就跟中國人說「有中國風格的民主」是一樣的道理啊。

我們玩三國志付錢提高武將忠誠度的心態都比他們健康啊。

不要說別人,像我老頭就那樣啊。最早他也說我是責任制啊可以不用打卡啊,不能用一般的上班時間來衡量啊,有時候碰到比較緊急之類的事情,不管是什麼時候都要處理啊之類的。OK,反正當主管的人最主要的工作就是擦屁股就是收爛攤子,這種說法合理,我之前工作的公司也沒在限制主管以上的人上班時間的。

不過我錯了。那種年代的人就是只會凹人而已啊。

後來就一直被靠北,週末去處理工作因為沒打卡所以被他們說沒去,快到下班時間才被客戶緊急叫去處理事情反而被靠北說怎麼提早離開公司,然後又叫說什麼早上要提早去公司,說因為當主管的怎麼可以比員工晚到早退之類的。

後來我就直接翻桌,說他馬的那這樣我回去打卡算了,至少我幾點到幾點有上班還有證據,不會週末有去上班還被靠夭說沒去,去客戶那邊還被靠夭說早退。

然後?當然就是客戶快下班前才靠北的事情一律不理,老子快下班了,有事情等上班時間再說。事情沒做完又碰到週末或連假?那等下一個工作天再說啊。不常去找客戶聯絡?去人家那邊幾個小時,超過上班時間怎麼辦?當然就不去啦。

Why do I care?

台灣那些當老闆的傢伙之所以沒有吃屎,只因為他們的員工多半都已成家,有房貸車貸和小孩學費問題,有整個家要養的時候就算被老闆虧待,也不太敢冒著失去收入的風險閃人啊。

結果反而那些傢伙還以為是自己行所以員工都乖乖的賣命,還以為自己頭上長了光環一樣。

不過這也不是只有台灣這樣。日本米國也都有這種惡德公司。日本雖然有法律規定工時,但他們的文化鼓勵以公司為家,太早下班還會被指指點點,所以賣肝情況很嚴重。不過也不是沒有例外,比方說之前日本色情遊戲產業吃屎的時候(原本電腦色情遊戲最好賺,但推動分級制後客源縮小),就有些公司被員工捅爆的,反正那些員工在萎縮的市場下弄爆沒有前途的公司也沒啥損失。

米國的話大體上會幹這種事情的爛公司多半是華人開的。911之後唸完書要留在米國難度提高,實習不再能夠去餐廳端盤子,而必須選擇跟自己的所學相關的公司,這讓那些華人公司有辦法徵到一批沒有身份卻為了留在米國不得不接受被剝削條件的留學生。但如果這些人拿得到身份,那種公司是留不住人的。

台灣的話呢?短期下無解,畢竟當整個產業鏈都長那個樣子,且主管機關還為了降低失業率去推動這種奴隸現象時。可是長期下來人還是找得到解答之道的,那就是不要結婚生子,當一個人不給自己增加經濟壓力時,他就沒有必須接受被剝削的條件的理由。其實除了22K計劃出來那一陣子之外,台灣一直都是偏向勞工的市場,企業會越來越難找到員工,因為新出社會的人會越來越少必須低頭接受不好的條件。

然後有經濟壓力的人就會一個當兩個或三個用,被凹到死XD

政府除了維持勞資市場的正常運作外,不應該下手干預市場。現在的景況政府應該負的責任就是,不但為企業鑽勞動制度的行為背書(約聘制和無薪假),讓這些被發明出來破壞制度運作的招式成為主流(勞工工作拿不到工資,老闆是人頭,勞健保都沒有),而在被婊的勞工方做出反制(挑工作或乾脆在家給父母養)後,又搬出一系列政府補助的短期上工計劃援助企業。提出婊人方法的企業沒有在勞動市場上受到懲罰,反而得到政府金援,搞成今天這步田地並不奇怪。

之前有人說什麼工時過長的員工是因為能力不好太容易被取代,所以才要靠更多的工作時間提高自己價值之類的。那根本就是死讀書的嘴砲啊。

實際上一個員工工時會不會過長,跟他容不容易被取代根本沒有關係。有關係的是跟他同一個辦公室的其他人工時長不長。

也就是說那是一間公司的文化問題,或說是那間公司的上層喜好問題。如果當老闆的就是要員工工作越長越好,那做這個工作的每個人工時就是會超長。

「責任制導致過勞死」這話有沒有問題?應該說這話沒有說完整,正確的說法是「具有台灣特色的責任制導致過勞死」才對。

在〈具台灣特色的責任制〉中有 14 則留言

  1. 在美國的”世界日報”也是凹基層(編輯)責任制,後來賠蠻多錢的

    責任制是屬於有高薪的高階管理人員,而不是像我們這樣壓榨基層,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

  2. “米國的話大體上會幹這種事情的爛公司多半是華人開的”+1
    Can’t agree with you anymore…

    I was in this kind of company before. After get the PR, I still work for them for 6 months…..what a waste of time….

  3. 美國凹人的公司比較少,因為大家注重自己的生活,誰留下來凹你陪你啊?

    不過還是有,Intel就是一個好例子,雖然可能是產業特性,不過半夜來公司開會也太凹了XD

  4. >>台灣一直都是偏向勞工的市場

    大致上都能同意你的觀點
    除了偏向勞工的市場這點之外
    我個人比較認為台灣的政府比較偏資方

  5. 長期下來人還是找得到解答之道的,那就是不要結婚生子,當一個人不給自己增加經濟壓力時,他就沒有必須接受被剝削的條件的理由。

    說的太棒了…(誤)

  6. 2年前寫的都不用更新更悲慘
    然後老闆們的解決法是跟政府靠背說你們快給我支那奴工
    這樣台灣土勞就會有丟掉這個工作會沒有下一個的壓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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