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繫狗繩,放著狗亂衝害牠被撞死的未成年飼主黃怡慧

就是她。

基本上會有這種照片,就表示被這傢伙養到的狗根本就身陷危難中吧。

「趕上班」狠女輾爆狗頭(本站備份)
冷血離去 飼主緝兇 網友公憤
2011年 07月03日

【林靜盛╱雲林報導】一名女駕駛上月中旬在雲林縣西螺鎮壓到一隻吉娃娃,當時狗主人上前拍打車窗,但女駕駛未及時停車,致輾爆狗頭才撂下一句「趕上班」即離去。狗主人身心受創,其鄰居將過程po上網,引發網友公憤,迄昨已逾1萬4千人加入「尋找狠心女駕駛」;網友罵:「她家的人被壓壓看,看她趕不趕時間!」
目擊受創難言語
念高職的狗主人黃怡慧(16歲)住西螺鎮光明西路,目睹愛犬慘死,驚嚇過度,多日無法言語,昨難掩悲痛說:「世界上怎麼會有這麼殘忍的人?」她希望對方出面道歉。
黃怡慧指出,上月16日清晨,她帶著吉娃娃「東東」到家對面空地遛狗後回家,「東東」到了家前又突然轉身衝回馬路,被一輛經過的藍色喜美轎車壓死

最高可罰50萬元
當時她急揮手大叫警告開車的年輕女駕駛,並上前拍打車窗喊:「撞到狗了!」但轎車只頓一下仍繼續開了約5公尺,對方才停下察看,卻冷冷對她說:「我趕著上班」,隨即離去。
黃女見東東被輾爆頭痛哭,忘了記車號,因身心受創,家人帶去收驚。鄰居幫忙調閱監視器畫面想找出女駕駛,但看不清車牌號碼,乃po上網尋人,引發網友參與並大罵女駕駛沒良心。
網友吳小飛罵:「說我尿急開車撞妳好不好?」張柚子說:「爛女人!」
雲林縣家畜疾病防治所長張鴻猷說,故意輾死狗恐觸犯《動物保護法》,可處10萬至50萬罰鍰。

黃女對水果報說駕駛先輾爆狗,她上前拍車窗叫駕駛停車,駕駛再開一段路後停下察看。

可是臉書的網頁上她怎麼講的?

一名女駕駛撞到一隻小吉娃娃
吉娃娃在車輪下 奄奄一息還活著
吉娃娃主人[小女生]請女駕駛不要移動 他馬上將小狗抱出
女駕駛竟然說我上班來不及 當著小妹妹的面
將吉娃娃輾斃 造成狗主人驚嚇過度 一整天無法言語

這裡說駕駛只是撞到狗,黃女上前拍車窗叫駕駛不要動,駕駛不予理會直接開車將狗輾爆!?

為什麼同樣出自於黃女,對事件的經過會有這麼巨大的不同?

也就是說,黃女有沒有可能為了騙取網路上鄉民的愛心,激起大家的仇恨情緒,故意捏造事實?

除了這個疑點不論,溜狗時沒把狗管好,讓牠亂衝馬路被撞死,結果不檢討自己,反而認為都是別人害的,還想要利用網路公器叫鄉民把他出氣?人再不要臉也不過就是如此吧。

應該立法規定養寵物的資格。16歲沒經濟能力的女生養吉娃娃?是被家裡寵壞還怎樣啊?

在〈不繫狗繩,放著狗亂衝害牠被撞死的未成年飼主黃怡慧〉中有 30 則留言

  1. 女學生也許有失責,但不管是撞死人還是撞死動物都該負起責任,而不是一走了之.做人要將心比心,如果今天是自己的家人或是寵物被這樣輾死,一句對不起都得不到,而你還能自我檢討,不計較肇事逃逸者,那可真是慈濟上人的等級了.還有,批評他人時請注意自己的言語是否得當以免觸法.

  2. To Emily:
    法律規定要撞到人才算肇事逃逸,撞到狗頂多算毀損罪吧?頂多再照動保法處罰而已。

  3. 世風日下…人命真是越來越不值了…倘若這位駕駛為了閃這隻吉娃娃.方向盤一轉造成其它事故或自己受傷了該如何???這位飼主是否該為她沒看好自己的吉娃娃而付出什麼責任???以上是小弟有感而發,望各位看棺莫見怪

  4. 沒繫狗繩的狗在路上被撞死,撞牠的人不用負責任吧。
    反而是車有什麼損傷還可以向狗主求償,以前鄰居的
    吉娃娃沒繫狗繩被輾死在那邊吵還叫警察來的時候
    警察是這麼說的。

  5. 駕駛沒有責任
    日本的行車規則中
    好像有規定
    遇到動物之類的在公路上
    如果減速不了
    是可以輾爆牠的

    強烈要求台灣政府 把這項規定加入現有行車規定中

    免得到時候又一堆不把動物管好的飼主出來哀哀叫

    還人肉搜索哩 媽的笑死人

  6. 小女孩才16歲就說她騙取別人同情心,會不會太黑暗了點啊?
    飼主有很多種,一種是把狗管得死死的,另一種就是放著讓狗到處跑的,鄉下地方到處都是。要一個16歲的小女生把狗狗訓練得像冠軍犬一樣說站著就不準坐下喔,還真行耶~ 我家小時候很窮但8歲家裡就已經開始養一條小黑,是要多有錢才養得起?
    放狗亂跑是一回事,人家是說撞到後請冷血女駕駛先停一下,除非她臭耳聾,這時候就算壓到了也不算女駕駛有錯;但是明明已經要她停了她還硬是開過去,分明就是要這條狗命,如果今天是一個阿嬤帶著孫女出門,孫女甩開阿嬤的手衝出去,車子撞到她都算過失傷害,如果阿嬤拍打車窗要她停車,她還開過去,根本就是明知而且故意。動物雖然沒有刑法但也有動物保護法,不要把咎罪方向搞錯。
    除非女駕駛在停車場裡飆車,如果地點是在國道上當然沒話說,但事故地點是在停車場內,不是在大馬路上。

  7. 樓上的. 很遺憾的, 你說的”小女孩才16歲就說她騙取別人同情心,會不會太黑暗了點啊?”是事實, 因為你也是被那個16歲小女孩騙的人之一XD

    “人家是說撞到後請冷血女駕駛先停一下,除非她臭耳聾,這時候就算壓到了也不算女駕駛有錯;但是明明已經要她停了她還硬是開過去,分明就是要這條狗命” <- 這說法是虛構的, 事實上女駕駛有停車, 而且停車的時候那隻狗已經死了. 那個飼主昨天被踢爆他說謊欺騙大家感情後, 先顧左右而言他, 後來見凹不下去就把臉書關掉了XD 也就是, 那女生故意掰出沒發生的事, 讓你們誤以為女駕駛有那麼惡劣, 再希望你們可以把人家人肉出來讓他身敗名裂. 最後他留的言是類似"我又不想把事情鬧大, 只想要把女駕駛人肉出來道歉而已"XD

  8. 為什麼撞到的狗的事件都要類比為撞到小孩子呀?如果是撞到小孩子根本不用開臉書人肉呀,警察就免費幫你人肉了XDD。如果撞到小孩子,女駕駛也不會說他趕上班吧,正常人都知道那時走了就輸一半,科科~~。

  9. 而且撞到狗跟撞到小孩子的適用法條完全不同,為什麼撞到狗的時候一定要用撞到小孩子來舉例呢?

  10. 1.針5公尺內,身高不及30公分,突然衝出來貓狗,自己經驗根本來不及反應,若對駕駛重罰,那以後一定會突然轉方向盤,因此撞到人或車而造成傷亡,肇事責任須全歸於飼主。

    2.估不論是不是如單方面飼主說的這般刻意碾爆頭,誰沒事會想要撞死貓狗或是人

    3.嚴格管制法律上與智能(尤其6~12歲)上行為能力未達標準的未成年人放狗馬路和公共場合亂跑,這不是你家,監護人也需負連帶管理之責

  11. TO BOBO,

    因為愛狗人士的愛很獨特,沒事會把家人、小孩子放在馬路上趴著跑來跑去…

  12. 我養了一袋寵物蟑螂,在上班時間的市民大道放風,被一堆車子輾死了,我可以要求所有的駕駛都給我下車嗎?

    標題應該改成
    冷血狗飼主「沒綁狗鍊」 害自己養的吉娃娃被輾斃

    ⋯⋯【林靜盛╱雲林報導】
    黃怡慧指出,上月16日清晨,她帶著吉娃娃「東東」到家對面空地遛狗後回家,「東東」到了家前又突然轉身衝回馬路,被一輛經過的藍色喜美轎車壓死。
    駕駛趕著上班,而且很有寬容地沒有下車要求飼主賠償因為狗”突然轉身衝回馬路”而造成的車損損失,真是佛心來著…更多

  13. 我有一個快三歲小孩,深知小孩不懂事,帶他出門或逛街,大部時間都會牽他的手,殺了我絕對不會讓我的小孩離開我極短視線,更堂皇在馬路上跑跳~~你是父母相信你也是如此
    愛狗怎會如此隨便 真糟糕

  14. 這女的跟去年【車禍撞飛四歲童 心智退化尿失禁】新聞裡的媽媽一個樣嘛

    愛演裝可憐結果說詞反覆沒邏輯
    一下就被踢爆

    狗被她養到真是倒了八輩子楣

  15. 這社會是怎麼了?一條無辜的生命如此慘死, 竟還有人有心情拿蟑螂開玩笑,計較誰的說詞反覆,誰要不要臉,誰有沒有經濟能力養寵物之類無謂的言語.到底有誰是真正在乎過那隻­慘死的吉娃娃?死者為大,即使牠只是隻狗,也是一條生命.這種把他人悲劇當成像笑話一樣討論的態度,真是讓人不勝唏噓.

  16. 這社會是怎麼了? 怎麼有人咒黃怡慧是狗, 咒她死掉, 然後再說她死者為大要別人不可以批評死人呢! 這種咒人死掉還自稱高道德的態度, 真是讓人不勝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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