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無知,消滅對電磁波的無謂恐懼

之所以會怕電磁波,只是台灣人不相信專業的陋習害的。

駁斥無知的台灣環保聯盟的荒謬文章《反駁林基興等人「電磁波無害」》︰

  1. 該文第一部份就明寫「高壓電纜產生的電磁波對人體的危害眾所皆知」做第一個辯證。問題很簡單,台灣環保聯盟的人怎麼證明高壓電纜產生的電磁波對人體有危害?有沒有研究報告?有沒有實驗數據?當然都沒有,如果有的話就會把證據拿出來,而不會用「眾所皆知」這種混水摸魚的方法矇混過關。理虧的人很喜歡用這種手法,因為拿不出實證,只好說「大家都說登月計劃一定是騙局」或「二戰日本被丟原子彈是假的,難道不是嗎?」這種文字遊戲來騙人。而這篇文章一開始就玩這招了,可見整篇文章立足點有多薄弱。
  2. 文章標題也玩標題殺人法。電磁波是什麼?如果我們要從字面上解釋,談電力跟磁場產生的各種波的話,那從威力驚人的伽傌射線,到由日光燈發出的可見光,到廣播和無線電視用的射頻,到牆壁上插座發出的低頻電波,這些全部都屬於電磁波。環保聯盟這批人故意說反對者講的是「所有電磁波都對人體無害」,然後再推翻這個命題,這種就是標題殺人法。實際上有誰說所有的電磁波都對人體無害嗎?對人體有害的電磁波存在,基本上波長較長比肉眼可見光強的,如紫外線和伽傌射線就是對人體有害的。而其他波長較可見光弱的,如紅外線、無線網路和手機用的微波、無線電視的訊號、電聯車和電場使用的低頻電磁,基本上都對人體無害。或說,它們對人體的危害還不如可見光來得大。
  3. 測量電磁波的儀器也依測量波的頻率大小而有不同。環保聯盟的人只拿高斯計測(毫高斯,mG),但這東西只是用來測量低頻電磁波,也就是測電器發出的電磁波啊或人體本身發出的電磁波這種低頻波。手機和基地台的頻率比廣播的要高些,這種要拿頻譜儀來測才對。環保聯盟啥屁都不懂,也敢出來跟人家扯測的數據。當然,這也可能是他們知道若拿正確儀器來測數據結果不會是他們想要的。如果他們環保聯盟的機房裡測出的數據還比基地台旁邊高,那這個聯盟不就要吃屎了嗎?當然他們要假裝不知道什麼是正確的儀器。
  4. 「文中提到許多研究結論意思都是『無證據證明電磁波對人體健康有害』但卻無法證明『電磁波對人體健康無害』,兩者邏輯的嚴謹性是完全不同的」,這又是環保聯盟的外行說法。只要問一個問題,「你要怎麼證明○○○對人體健康無害?」,你要設計什麼樣的實驗才可以讓你得到「無害」的結論?我們做實驗都是一個實驗組一個對照組,做完後比較兩組的實驗動物是否有不同症狀,如果實驗組比起對照組真的有較高的致病率那這個實驗變因是有害的,否則我們說這個實驗變因無證據證明它有害。不管是什麼變因,實驗都只能做出「某物可證明有害」或「某物無法證明有害」兩種結果,根本就不可能做實驗證明「某物無害」,所以我們無法證明「電磁波對人體健康無害」,同樣也無法證明「蘋果對人體健康無害」。環保聯盟能設計出一種實驗能證明蘋果對人體健康無害嗎?辦不到吧,辦不到的話,他們要不要用「無法證明蘋果對人體健康無害」的理由鼓吹大家拒吃蘋果?
  5. 然後這批人又偷渡了一句「醫學報導電磁波對幼兒及小孩影響最大」,這醫學報導是什麼?哪裡的資料?誰做的實驗?他們寫這一句話的醫學依據是什麼?當然啥都沒有,就跟前面的「眾所皆知」一樣是掰出來的。
  6. 「同樣紫外線、X-ray及許多高放射性強波等也用在治療人體,但可推論它們對身體無害嗎?」,這裡我先前說過,是環保聯盟這群人先用錯誤命題法故意將林基興的立場變成「所有電磁波都對人體無害」,之後再舉出對人體有害的高頻強波反駁。可是林基興哪裡有說所有電磁波都對人體無害?他只說低頻電磁波對人體無害,這些低頻電磁波強度比可見光小千萬倍,人類既然可以在可見光下每天待超過16小時,在比可見光還弱上許多倍的低頻電磁波下待同樣時間或長一點不應該有傷害。環保聯盟因為無法反駁這點,就竄改林先生立場讓大家以為林先生講的電磁波還包含那些高強度的射線。
  7. 「『彗星可能撞地球』那不是人的力量可防制的,『家屋可能倒塌』,那是你自己選擇的房子,你可以選擇不住,但台電電磁波是我原先沒有的」。這只是眼不見為淨的說法。環保聯盟本身有網頁,表示他們建築裡有電腦、有電源插座。這些東西都會發出電磁波,圍繞在他們週圍。環保聯盟的人用不用手機?應該用吧。那這些人要使用手機,不就是表示他們必須要待在某座基地台的收訊範圍內?而且還要夠近,否則手機收訊會不好。環保聯盟總部在台北市不是?台北市四處搞AP,已經搞了涵蓋全市的無線網路,他們不也是生活在無線網路的電磁波下?他們有聽收音廣播有看電視?他們必須要在廣播的電磁波範圍內才能收聽到調幅調頻,要在無線電視的電磁波範圍內才能收看到無線電視,有線電視?那只是走線的電磁波。現在人有辦法選擇不要被電磁波圍繞嗎?幾十年前就已經沒得選了,問題只是在發出電磁波的東西你看不看得到而已。有人曾經告過台視中視華視害他得癌症的麼?有人告過中廣害他得癌症的麼?沒有。可是這些是電磁波啊。
  8. 「雖有些國外的研究認為無直接證據顯示非游離低頻電磁波輻射會造成人體癌症或白血病的增加,但愈來愈多的研究資料顯示電磁波與身體的病變是息息相關的,早期與最近研究最大差異在於取樣的樣本,最近的研究採用較合理的取樣樣本(如取高壓電塔100公尺內居民為樣本,而非1公里內),則所獲的結論自然截然不同。」。這裡更是完全瞎掰,首先,「愈來愈多的研究資料」是什麼?「最近的研究採用較合理的取樣樣本」講的又是哪個實驗?而且他們說的樣本下做出的母體樣本有多少?有沒有可能因樣本太少做出無可靠性的結果?做出的結論是長什麼樣子?這些人既然號稱有研究資料,可是整篇文章他們一個都沒舉出來,這些人真的有資料嗎?還是都只是掰出來的?
  9. 「而最新研究均顯示長期處於非游離低頻電磁波輻射會對人體產生危害」。這裡他們終於提出一些看似有力的證據。可是一看就知道他們引用的學術證據只有兩個︰「1987年美國Sabeaz博士疫學調查」「1993年瑞士Albom博士及北歐三國疫學調查」,其他都是講起來很模糊的「研究」(也就是資訊太少,根本無從查證)。有趣的是,我竟然完全查不到任何有關Sabeaz的資料!連世界上是否曾有一個人名叫Sabeaz都存疑!至於後者,1993年瑞典的確發佈過一篇講電磁波有害的論文︰

    Ahlbom, A., M. Feychting, M. Koskenvuo, J. H. Olsen, E. Pukkala, G. I Schulgen, and P. Verkasalo. 1993. “Electromagnetic Fields and Child hood Cancer,”

    國家是瑞典不是瑞士,博士名是Ahlbom不是Albom。很遺憾,環保聯盟連引這篇論文都將年份、作者搞錯,可見這個聯盟的人引用的資料可信度有多低!

    Ahlbom先生就是在1992年發表《Magnetic Fields and Cancer in People Residing near Swedish High Voltage Power Lines》成為世界上最著名反電磁波論文的文章的作者之一。可是他的這些報告結果在未來幾年屢受質疑。比方說,1996年10月,美國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發表一篇報告《Possible Health Effects of Exposure to Residential Electric and Magnetic Fields》,文中即稱一般人類日常生活中的磁場強度不高於3mG,而地球本身地磁的電磁波有500mG,人體本身神經流動產生的電磁波也較1mG的磁場環境產生的電磁波高。也就是說,只要你還待在地球上,你就會受地磁的電磁波影響;只要你的神經沒有問題,神經傳導產生的電磁波就比一般人類生活環境的磁場帶來的電磁波要強。

  10. 「WHO 於2003年2月電磁波研究計畫明確指出預防電磁波的原則是:不要完全等到科學證明電磁波會產生危害,而是現在就該提出預防對策」「WHO指出小兒長時間暴露於4mG以上的居家環境中,小兒白血病的風險會加倍。」。搬出WHO了,可是呢,在EMF RAPID(Electric and Magnetic Fields Research and Public Information Dissemination Program)的網頁裡已經有這東西︰

    Since 1995, two major U.S. reports have concluded that limited evidence exists for an association between EMF exposure and increased leukemia risk, but that when all the scientific evidence is considered, the link between EMF exposure and cancer is weak. The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in 1997 reached a similar conclusion.

    這裡說WHO也認為電磁波和癌症發生的關係極微耶。到底是環保聯盟說謊還是EMF RAPID說謊呢?(笑)

    答案當然是環保聯盟說謊。

    WHO的報告︰

    Electromagnetic fields and public health: extremely low frequency fields and cancer

    There is no consistent evidence that exposure to ELF fields experienced in our living environment causes direct damage to biological molecules, including DNA. Since it seems unlikely that ELF fields could initiate cancer, a large number of investigations have been conducted to determine if ELF exposure can influence cancer promotion or co-promotion. Results from animal studies conducted so far suggest that ELF fields do not initiate or promote cancer.

    除了一些白血病的報告引發疑慮外,電磁波是跟癌症搭不上邊的。WHO也提到這些白血病的報告還無法證實,因為樣本實在太少(只有4/100000的小孩會得,電磁波高於4mG的環境的家庭比率也小於1/100)。

  11. 最後就是他們最愛提的「1999年瑞士電磁波立法說明提出長久暴露在1-3mG以上,將增加罹患白血病危險。」「環保署也承認以833mG為『人體感應安全問題訂定的磁場建議』並非長期安全暴露值,對長期磁場的安全值至今仍無明確規定。但國外瑞士早已規定輸送電場所之住家附近電磁波輻射量必須低於10mG」。可是瑞士真的是規定10mG嗎?

    引用在網路上一位網友的文章︰


    標題︰台灣環保聯盟是什麼樣的一個團體?
    寄件人:kabaism@gmail.com
    日期:2006年3月7日(星期二) 下午1時56分

    首先, 瑞士的10mG是怎麼來的呢?
    我們到世界衛生組織的網站上,
    有個資料庫可以查全世界各國對於EMF(電磁場)的規範:
    在瑞士的資料我們可以看到,
    他明白寫著是根據ICNIRP的Reference Level.
    但是有特別提到, 還另外制定了一個ILV標準,
    Electric power lines; transformer stations; substations 1uT
    哇…那些腦殘的傢伙看到可興奮了!
    1uT=10mG, 所以忙著拿這個數據出來現寶,
    大大作了一番秀.

    白痴.

    什麼是ILV呢? 是Installation Limit Values的縮寫.
    它的意思簡單來說,
    就是規範單一設備對於公寓
    醫院等等對電磁場敏感的地方所造成的量.
    舉例而言, 如果我家原本是100mG,
    但因附近蓋了一座電塔變成了110mG,
    增加的量超過了ILV規範的10mG那就不行, 小於10mG就ok.
    換言之, ILV規範的不是所暴露的總量,
    而是規範單一設備對於附近敏感地區(places of sensitive use)的量.
    瑞士對於總量的規範, 還是按照ICNIRP的Reference Level.

    接下來, 台電和衛生署的說法,
    現行法規833.3mG和世界各國無異,
    這是真是假?
    為何訂833.3mG好像好像變得他們在草菅人命?
    根據ICNIRP在1998年的一份Guidline文件:
    這份文件詳細了描述根據統計及各種數學模型,
    評估出來的Reference Level的過程與結果.
    (那些愛危言聳聽的人,
    看看人家是怎麼作學問研究問題的,
    憑的可不是想當然爾跟嘴砲!)
    要直接看結果可以跳到第18頁的Table 6 & 7,
    其中Table 6是職業環境, Table 7是一般公眾環境的參考值.
    由於我國電力系統頻率是60Hz,
    所以參照Table 7裡0.025~0.8kHz的數值5/f:
    (注意f的單位變成kHz)
    f=0.060kHz, 所以B=83.33uT = 833.3mG
    所以, 台電&衛生署沒有說謊,
    人家ICNIRP就是這麼建議的.

    那瑞士呢? 瑞士的電力系統是50Hz,
    所以帶進去算的值是:100uT = 1000mG
    這可比台灣還高呢!
    怎麼證明這沒有算錯呢?
    我們可以到瑞士FOEN(Federal Office for the Environment)的網頁看看:
    仔細晃一晃可以找到一些關於EMF的文件,
    大部分是德文, 但也有英文的:
    在這份講電氣污染(Electropollution)的文件中,
    第2頁下方如同WHO網頁一樣列出了兩份數據,
    一份是暴露劑量限制(Exposure limit values),
    一份是ILV的限制.
    在ILV的部分一樣是1uT,
    暴露劑量正如上面計算的, 100uT.

    想要對ICNIRP雞蛋挑骨頭的可看一下這份文件,
    瑞士對那份Guidline是不怎麼滿意的,
    他們認為ICNIRP所考慮對健康影響的效應不夠完善,
    但即便如此還是援用了100uT這個數據.

    所以, 一切謎底都揭曉了, 兇手就是,
    不學無術的台灣環境保護聯盟.
    找了資料看不懂, 也不會查證,
    只會在媒體上作秀.

    他寫的文章有很多很清楚的觀念,等會無斷轉載這位先生的好文好了:p

其實這個環保聯盟的主張只有一種,就是「你能100%確定基地台的電磁波絕對無害嗎?如果有0.0001%的可能有害呢?如果因為這樣生病的人你要賠他們醫藥費嗎?」

真是貧弱的主張。反過來說我們也可以問「你能100%確定基地台減少後電磁波不會加強嗎?如果有0.0001%有可能加強呢?如果有0.0000001%是原本對人無害反而被加強到有害呢?如果因為這樣生病的人你要賠他們醫藥費嗎?」通常沒有專業知識背書,也就是理虧的一方最愛用那種狡辯法。

以前歐洲中世紀時也是這樣。人民喊著「你能100%確定我們社會上的瘟疫、天災、犯罪這些和女巫無關嗎?如果有0.0001%的可能有關呢?如果因為這樣受災而死的人你要賠他們命嗎?如果因為這樣被毀滅的村莊、城鎮你要賠他們土地嗎?」然後屠殺上千名被懷疑是女巫的女孩。被告密者只要有身上有胎記,就要在受審後被燒死;被告密者有的被用水刑拷問法弄死(丟進地下室的水牢,如果被滅頂時是沉下去的就不是女巫,可是沉下去的往往是被淹死的…)。

無知在歐洲中世紀創造了數百年的女巫迫害,今日的電磁波恐懼當然不至於像女巫事件那樣冤死數千條人命,可是因恐懼電磁波,要求基地台遷出,要求基地台減少,只會逼電信業者使用涵蓋範圍較大發出的波更強的大型基地台,如果反而讓波的強度加強到對人體有影響呢?環保聯盟提倡的是會減低手機訊號讓手機通訊品質變差,並加強電磁波功率的錯誤方法,我們應該討伐,而不是讓無知矇蔽我們的雙眼。

前文我就有談很多關於手機電磁波的問題。手機要向最近的基地台註冊,所以如果基地台越遠手機就必須發出越強的訊號(手機在滿格時發出的微波幾乎測不到,但一格時強度就會變成最高功率)。這就好比說你拿手電筒要照左手邊牆壁,兩光鳥蛋手電筒就照得到,可是若要照到101大樓,恐怕需要用雷射去打。如果全台北只有一個基地台架在101上頭,想想看這個基地台要有多強的功率才能讓涵蓋範圍大到整個台北縣市都蓋到?而如果家家戶戶都有一支基地台,那功率不是只要低到涵蓋十公尺就夠了嗎?當然有人會拿雷達來反駁,說雷達不就是一種架在那邊幾公尺內生人勿進的設施嗎?問題在,雷達的要求就是偵測範圍大,你不會因為附近多架一個雷達,就把原本雷達的偵測範圍下修到50%,它還是要負擔幾十公里以上的偵察。可是基地台不一樣,它跟Starcraft遊戲裡Protoss用的Pylon很像,是用來蓋住手機收訊的範圍的。另外,悠遊卡應該也是使用微波,難道捷運站裡的人員都是致癌高危險群嗎?笑話。

至於高壓電塔呢?擔心的人可以打台電公司所屬台北供電區營業處(電話29344125)或工業技術研究院量測技術發展中心(電話035732123,須付費)做高壓電塔電磁波檢測服務。不要再被環保聯盟那群人妖言惑眾騙到。

在〈拒絕無知,消滅對電磁波的無謂恐懼〉中有 13 則留言

  1. 「基本上波長較長比肉眼可見光強的,如紫外線和伽傌射線就是對人體有害的。而其他波長較可見光弱的,如紅外線、無線網路和手機用的微波、無線電視的訊號、電聯車和電場使用的低頻電磁,基本上都對人體無害。」

    記反了,波長短的能量較強,危害較大。紫外線(UV)和γ射線的波長都比可見光短,能量較強。

  2. 「「文中提到許多研究結論意思都是『無證據證明電磁波對人體健康有害』但卻無法證明『電磁波對人體健康無害』,兩者邏輯的嚴謹性是完全不同的」」

    在科學上,證明有比證明沒有簡單太多,當然是說有的人要想辦法證明有,而不是要沒有的證明沒有。

  3. 昨天台灣環保聯盟又出來搞笑了。
    「《蘋果》記者昨協同台灣環保聯盟秘書長何宗勳前往現場檢測電磁波,發現大樓一樓會客沙發附近的消防箱電磁波超高,約二百三十點五毫高斯;電梯處的電磁波也有十五至十六毫高斯。何宗勳表示,這棟大樓的一樓實在不宜久留,長期暴露在高劑量的電磁波下,會有致癌風險。」
    「台灣環保聯盟秘書長何宗勳指出,一九九九年瑞士政府提出長期暴露在一至三毫高斯以上的電磁波中,將增加罹患白血病危險,像基信變電所門前的警衛,長期暴露在高劑量電磁波下,就有罹病風險。他表示,對於高壓電塔或基地台等會發射電磁波的大型建物,附近民眾必須團結起來,向政府和台電抗爭。他說,一般電器都有電磁波,民眾學會如何正確使用電器,就可以降低風險。」
    >_<

  4. 哀~這樣批評讓你們很爽嗎?你能因此獲得別人的尊重?連光波,游離幅射都拿出來扯,這跟基地台用的頻率差那麼多,共振頻率差那麼多,能相提並論嗎…..哀可憐ㄚ….

  5. 好弱阿~阿吸收了變成熱不就是你的「共振頻率」理論嗎?既然要談熱那就來談熱阿,吸收多少能量變成多少熱,這些熱會造成什麼影響,這些你都忽略不是很好笑?:D

  6. 我有忽略嗎?我只是不同意拿不恰當的東西來比較.既然你想消除別人的無知,又不知道自己的比喻有問題,那是怎樣?你有資格談這個議題嗎?
    如果你不對別人漫罵,我也懶得理你,你想怎麼看待電磁波,你自己爽就好.你要是罵到利益團體,我也沒意見.但罵到環保公益團體,你就最好緊慎一點求證!否則連想做利益眾人之事的人都要這樣被曲解,這個社會的價值觀就會澈底瓦解!
    說到這,愛聽不聽隨你.

  7. 我到底哪一句把手機功率說成高斯啦?是你們一直把那50mG拿來吵,自己搞亂了吧?一下講地磁一下講基地台,你們自己亂是你們家的事.

  8. 怎麼有環保基進份子出現了?
    連物理單位都會這樣被曲解,這個社會的科學態度汲汲可危啊~

  9. 我8年前得奇病.我得腦就能收到無線電的發話.要研究對人體會不會有害.研究我不是更簡單.高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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