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假球案小感

很慶幸自己不是相關產業的,所以可以用幸災樂禍的心情看待啊XD

老實說這次事件跟過往每一次放水案一樣,不同的只是爆發出來的球隊是人氣最高的,而且球迷還最會自我感覺良好的說「我們的球員不只是選球技好的,而且非常重視品德」。雖然資深球迷的我們都早就知道有品運動這種話其實就跟素還真喊前輩一樣,不講的沒事,被講到的人非死即傷。可是那是人家爪迷之所以不離不棄的最高指導原則︰「因為我們的球員非常有品德,球團老闆也非常有品德,所以在這個群魔亂舞的社會中,我們必須用靠用實際行動支持爪爪,來重振已被現代人所遺忘的傳統價值觀!」

因為這個指導原則從中心點被崩壞了,所以才會很多人失望。而且老實說前幾次放水案爆發時就有些爪爪迷很幸災樂禍的說你看我們香蕉的都不會放水,所以這次造成的違和感才會那麼強烈吧。

說實在,跟去年那個球團老闆自己就是組頭的比起來,其實今年這個根本就很普通啊XD

而且會發生什麼事情,應該也在預料中事。

洪瑞河原本聲稱今天要召集球員談話,後來又有消息說可能取消。不過不管是怎樣啦,反正之後大概又會是用「解散的話就對不起對我們不離不棄的支持球迷」「解散的話就對不起認真打球的大多數球員」這種理由,然後「痛定思痛,置之死地於後生」地決定繼續打下一年季賽,結論則是「為共體時艱和為社會造成的傷害,全隊減薪」以及「如果再發現有人涉賭放水,就一定解散」。

反正只要明年球季開打前再喊兩聲說球迷不進場的話爪爪要倒了啊,就還是會有人不離不棄的趕緊買票,說之前不乾淨的人都掰掰了可見明年的爪隊全員都是乾淨的,更應該買票支持。最後,則是期待明年底或後年底的第六次賭案爆發吧XD

反正前面幾次的劇本還不都是這樣嗎XD

而且之前我就說過啊,其實爪爪隊是支撐兄弟的金雞母,少了這支球隊的話那兄弟飯店是要靠什麼來撐啊?現在賺到翻過去,還可以出來跟社會大眾說自己賠到脫褲子讓大家以為自己是大善人,球隊可以這麼好養,怎麼捨得跟錢過不去呢?

頂多是在砍掉放水的球員後,還假裝憤怒的找律師再告他們,要求他們吐回之前領到的薪水以為球隊形象做賠償吧。這樣子又可以節源了呢。

有時候我真不懂一些人的想法啊,為什麼他們會認為洪瑞河對球員很好呢?如果自己在工作的公司,老闆動輒對外界說「我們要倒閉了,你們要喝西北風了,不減薪就不錯了還談什麼加薪」,他們會認為自己的老闆對員工很好嗎?還是說只要老闆裝像一點,讓員工真的相信自己的公司快倒了,員工就會覺得自己領到的薪水是有如「天上掉下來的禮物」一般,是身為快撐不下去的公司的老闆的恩惠,所以縱然被降薪也應該向拿的出薪水的老闆叩頭感謝其恩典呢?

況且,其實每一次的案子都是一個不良制度的反彈。這次爪隊的問題主要是由就是煮帶起來的,他也是被莫再提幹掉的前球員之一。「莫再提」這種釋出球員的方法,不但對球員沒有保障,在這次事件中也起了重要的作用。球團當初完全沒有說莊宏亮被解約的理由,所以其他球員雖然被說不能跟陌生人往來,但是跟前隊友往來呢?既然不公開聲明說啊莊就是涉賭所以我們將他開除永不錄用,那其他球員怎麼會怕怎麼會知道絕對不可以跟他有任何瓜葛。若洪瑞河是早知莊有問題才將他解聘,卻完全不對外界聲明,完全不說這個人是因為有涉及放水所以開除,那其實就跟學校發生教師性侵學生案然後校長決定隱瞞事情把事件壓下來一樣啊,這種校長圖的不是如何杜絕性侵事件,而是如何「不讓外頭知道我們學校有發生這個醜聞」。

洪瑞河圖的也就只是「不要讓外頭知道我們球隊有球員涉及放水」,而不是「如何不讓放水事件再次發生」。那早晚有一天這種事情爆發,甚至是由之前被開除的人牽線,其實並不是很讓人意外的事情。

當你無法將球隊跟涉賭放水的球員畫清界限時,唯一能阻止你的球員放水的理由,就是他放水下去得到的利益跟不放水能取得的正常收入的差距,是否大到讓他願意承擔因此而產生的風險了。用更簡單的話來說明,就是當你的球員的收入越少,他就越可能去承擔放水的風險以謀取更大的利益。

職業生涯短,薪水少,永遠都要擔心第二年有沒有球打,老闆經常威脅球隊要解散,就算被黑道盯上也怕通知了球團會反而被解約。反觀放水,一場球拿到的錢比月薪還高,就算只是被球團抓包的話也頂多是被莫再提,或說頂多是跟「跟球團爭取加薪或是加入工會」的人一樣被莫再提,既然放水得到的利益多那麼多,只要不是衰到被檢調抓去而只是被球團抓包,頂多就是跟加盟工會的球員一樣的被解約方法而已,所以放水其實不是風險那麼大的事啊。

很遺憾的洪瑞河不但只會用莫再提砍球員,對於給球員薪資又非常小氣。所以只要年年爆發涉賭案,早晚會輪到他們,不就是這樣嗎?XD

怎麼看都看不出來為什麼洪瑞河算是被害者。應該說他也是造成這種事的主因之一。

話說回來,其實這種案子另外的趣味,就是可以看到一群猴子跳出來耍笨。

比方說這位「TeSL台灣電子競技聯盟」董事長

美國MLB職棒聯盟規定,必須擁有或超過兩千萬人口的城市及地區才有資格組織球隊並申請加入聯盟

哪裡有這種鳥規定啊XD 他知道舊金山人口才多少嗎XD

江宜樺內政部長

江宜樺:「明顯應該高飛球可以穩當的接住的,但是就忽然間漏接,那像這種就是打假球。」

邱議瑩:「這個不會是他失誤嗎?」

江宜樺:「失不失誤我們很清楚,因為小時候都打過棒球。」

話說騜以前也說過他小時候打過棒球啊,可是他也說過這個(備份)︰

台灣之光王建民,名揚美國,精湛的球技,連台北市長馬英九也相當仰慕。

被記者問起「覺得他打得如何?」時,馬英九表示,「當然很棒呀!而且他比那個,他是打棒球對不對?(對!),可是他有190幾公分,比那個席丹還要高,(所以覺得)所以他(王建民)用頭槌,可能比他(席丹)更好。

看來鬧笑話的猴子還會越來越多呢XD

在〈2009假球案小感〉中有 32 則留言

  1. 教主居然被你形容成蔣公了-_-

    根據名嘴張有猾的推理,這次有三個可能性
    1.中職跟兄弟都倒:回歸業餘,比較合理的結果,因為賭五次還不倒生命力也太強了,比嘎抓還強(grim)
    2.中職活兄弟倒(賣):證明檢調再屌也不能辦倒中職,但洗牌是有能力的,這種劇本可能是政府找企業來接兄弟吧@_@
    3.中職跟兄弟都活:檢調跟中職都是WWE,而且很多人早就認同WWE了還很愛看。(yawn)

    我比較好奇的是某某董事長的MLB兩千萬人口組隊說,因為印象中美國人口超過兩千萬的州好像只有加州,德州接近而已吧8-)

  2. [[[美國MLB職棒聯盟規定,必須擁有或超過兩千萬人口的城市及地區才有資格組織球隊並申請加入聯盟]]]

    米國人口三億, 大聯盟30隊, 扣掉NY和Chicago這兩家兩隊
    在同一個城市的不算, 然後同州的一堆綠帽啊LADLAA也不算,
    當作米國總共有20個州或City(大聯盟都是拿城市當單位
    成立這也姑且當作不知道)可以申請加入MLB好了.
    人口我們就算它都是20M, 因為要20M才達到下限嘛

    結果是20Mx20=4億人

    XD

    這年頭唬爛連小學生算術都不用作的嗎XUXUXU

  3. 當然像紅鳥, A’s, 躲人, 吃避孕藥的母熊隊, 等等從支那人還在纏小腳, 米國旅鴿比人還多的時代就存在的球隊, 為什麼可以加入MLB, 這就是不可解的神秘了XU

    如果說古代球隊不算, 那為什麼全國人口就算是今天也只有30M的加奈陀, 可以在1977年和1969年各成立一支大聯盟球隊, 這當然是明顯的犯規行為, 西方人真是沒品啊XUXUXU

    喔對了, 1969年成立的那支加奈陀球隊後來在05年搬到Washington D.C.去了, 而DC的人口只有58萬人上下, 這自然也是要列入沒品記錄, 應該要把米國總統抓來台灣進行有品教育的XUXUXU

  4. 有人拿看了好幾年的棒球這理由說嘴就夠蠢了,
    說小時候都打過棒球這就證明了智商明顯低於一般水平啊!XD

  5. 如果這次以WWE結局收場,也就是兄弟跟聯盟都健在,那我覺得就太誇張了。不能說什麼一支球團有偉大的社會責任,我們不能沒有它,所以它犯錯大家就一起來原諒它或降低傷害,到頭來都不用付出代價,這種蔣公化思維會害死人的。今年中職驚世劇場真的愈演愈誇張,去年教主放話中信可以收一收,今年馬上遭報應;總冠軍賽人氣諧星朱佬發表中職不滅兄弟不滅文章後,次日遭到交保;甚至今天教主放話租總過去就是白手套,說租總拿錢給兄弟球員要求打水球,球員也有通報球團,但後來不了了之(幹,這是重點)。前幾天租總還出來講話,說職棒應該收一收了,有夠諷刺啦囧。那些還在看WWE聯盟的人這次真的被當北七當很大了,一個人氣球團、號稱台灣讀賣巨人的指標性球團,私底下原來那麼多鳥事,開窮人省錢模式就算了,重榮譽乎?守紀律乎?(fuck)

  6. 那個第一高手腦袋 蔣公姑且不論, 湮滅證據倒是很快,
    原網頁已經不見了, 只剩下’名家專欄’的目錄上還留著文章的抬頭XU

  7. 有鄉民找到前幾年教主痛斥說會有球員放水都是因為球團管理擺爛,並且提議日後凡是出現放水,球團須罰款一千萬給聯盟的新聞XD

  8. 前天看到 I can’t 遭到林生命和獅子丸的雙重圍剿,
    爭執的原因在於教主。
    林生命(球員制度)和獅子丸(河蟹涉案球員.動不動靠北要解散..)批教主,
    I can’t 似乎不是很高興,不斷的保護教主。
    同時I can’t也順便強調” 有品教育”,說道: 香蕉迷裡的江大帥喊”猴係”,
    真是太沒品了! XU不過獅子丸隨即挺身護大帥。

    掏哥: 難道中職已經和摔角一樣,都是玩假的。

    笨 你到現在才知道XD

  9. 講到找名家來, 林真貨大概不會想上電視, 人家恐怕也不會給他上;
    畢竟像林增祥都可以無雙了, 林真貨大概直接就一騎討了吧XU

  10. 我看哈勒茶先生如果美國沒人要來台灣找工作的話,大概江宜樺也會說,你放過水,台灣不要你。啊,還有個壓特力。
    另外,台灣野手失誤多,打者三振多,投手BB多,真的是新聞嗎?不是每次國際賽都這樣?

  11. 今早租總出來道歉,道歉的原因是因為簽”MLB”的賭。XD

    好一個”有品運動”,有簽就是要出來道歉,管你是簽MLB還是歡樂中職。:D

  12. 我最好奇的

    不是洪瑞河的行為

    是象迷的行為

    難道沒有象迷想過,洪瑞河的經營態度才是放水案層出不窮的關鍵嗎?
    (…)

  13. 憤青:中國人民對共產黨也很多不滿,但在這之前我們必須維護中華民族的統一,反對任何分裂勢力從祖國分裂出去(…)

    象迷:洪領隊的經營我們也不完全認同,但現在要是兄弟解散,其他三隊大概也打不下去了,為了救國球兄弟不能解散(…)

    結論:教主得到共產黨的真傳而無敵了,難怪過去交保開除、有人放水就解散等等中職經營奧義遇到他都轉彎了orz

    註:有人居然在網路上揪團要去蛋洗租總的燒烤店,魔王不打打小妖的典範阿:D

  14. …我們都早就知道有品運動這種話其實就跟素還真喊前輩一樣,
    不講的沒事,被講到的人非死即傷。

    但是一頁書死也與死過,傷也重傷,沒事還是出來發個便當啊。Orz
    難道中職真的跟霹靂復活島有合作嗎?還是它們兩個根本是同一個地方?

  15. 河蟹救世主我倒覺得沒什麼,重點都在於沒有規定不可以再跟他來往,那出事也只是活該而已:D

  16. 我剛才翻了一下民法的規定

    第 188 條

    (僱用人之責任)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
    害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
    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如被害人依前項但書之規定,不能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其聲請,得斟酌
    僱用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僱用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
    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權。

    打假球是詐欺

    詐欺
    第339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背信
    第342條 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
    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賭博罪
    第266條 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一千元以下罰金。但以供
    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
    當場賭博之器具與在賭檯或兌換籌碼處之財物,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
    之。

    既然如此

    為何沒有象迷想到監督不力的洪教主其實也有責任呢?(教主沒規定不可以跟前隊友來往,隊友就是同事-_-)

  17. 請問看板上諸位先進

    台灣的職棒賭博,是否真牽涉白道人士
    所以記者不敢爆,檢調不敢辦?

    最近八卦政論節目全部砲口一致,實在看得霧煞煞 (palm)

  18. >>美國MLB職棒聯盟規定,必須擁有或超過兩千萬人口的城市及地區才有資格組織球隊並申請加入聯盟

    這個夠豪洨………Texas Rangers的主場城市Arlington, TX有多少人口大家知道嗎??
    我記得是不到台南市的一半耶…….XDDDDDDDDDDDDDDDD

  19. http://udn.com/NEWS/OPINION/X1/5241509.shtml

    “因為和李前總統年齡相仿,也一起喝過殖民文化奶水的老一輩台灣人,有多少野球迷?他們又透過自己熱愛棒球的身教言教,調教多少自家小孩,也跟老爸一樣,做夥變成台灣的棒球迷,這不就是棒球文化賴以生生不息的父子傳承面相嗎?”

    有人知道這個論壇嗎?-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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