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文)不必計較的ESB Ranking

原文發表於2010/05/22奇摩運動MLB名家專欄。

日前有媒體拿The Elias Sports Bureau的排名做文章,說郭泓志稍微退步只被評為B,然後王建民倪福德的等級被填none,連B咖都沒有。後面還酸說今年大爆炸的Javier Vazquez竟然也能拿A,令人意外云云。

被大聯盟列為球員評比基準的統計公司《The Elias Sports Bureau》公布最新排名,去年曾被列為A級球員的道奇隊台灣好手郭泓志稍微退步,以59.565分在牛棚投手中被列為B,而在老虎表現不錯的倪福德卻只有44.928分,等級欄被填上「none」,與B級下限55分有段差距。

先發投手部門由水手王牌「KING」賀南德茲(Felix Hernandez)93.947分為第一A咖,令人意外的是陷入低潮的洋基投手瓦茲奎茲(Javier Vazquez)也被評為A;「痛痛人」帕瓦諾(Carl Pavano)出頭天,被列B。

寫這篇報導的記者很顯然完全不懂被簡稱為ESB ranking的評比到底有什麼意義。就藉此機會大概說明一下吧。

Elias Sports Bureau是一間專門做職業運動的記錄統計的公司。他們每年球季末都會根據球員過去兩個球季的表現,依據守位將其區分成五個組別。並用公司內部的計算方法替每個球員的表現評分,並公佈排行榜,即該報導提到的ESB ranking。

這五個組別分別是︰

1. 捕手。
2. 二壘手、三壘手、游擊手。
3. 一壘手、外野手、指定打擊。
4. 先發投手。
5. 後援投手。

該公司評分方式沒有對外公開,不過曾經有消息人士提過。他們的方法是依據組別,列出每一組給分用的數據。以郭泓志所屬的RP組,會參考到的數據是:

1. 出賽場數(後援出賽場數 + 先發出賽場數 x 2)
2. 投球局數
3. 勝投+救援成功
4. IP/H
5. K/BB
6. 防禦率

每一個分項,該組的球員依成績好壞做排名,最後一名得0分,往上每一名各多得1 分。假設RP組有11個投手,某投手的出賽場數排第6名,局數第3名,勝投+救援第8名,IP/H第3名,K/BB第4名,ERA第 5名。那他的分數就是:

5+8*0.75+8+9+7+6=41

(按:局數分項的加權只有其他項的75%)

另外滿分好像是100分(未證實,只是我個人的猜測),所以41分加入權重的話總分就是71.30435。很有機會拿到Type A的分數XD

那這個分數有什麼用呢?

而自90年代某次大聯盟的勞資協議起,勞資雙方就同意以每年ESB公佈的球員排名做基準,將球員區分為Type A、Type B、Type C和Non Compensation。至於現行規定,每個組別排前二十名的球員是Type A,前二十一到四十的是Type B,取消掉Type C,剩下的都是無。

郭泓志被列在B級,也就是他的成績落在後援投手這一組別裡頭,所有投手的前四十名。

球季中ESB也會定期做評比,不過評分依據也是依前兩季的記錄,所以這次報導的排名,所採計的記錄應該是2008年5月至2010年4月這段期間的成績。Javier Vazquez雖然今年爆很大,可是拿來評分的數據既然以前兩季為準,他被評為A級實在無須大驚小怪。

前兩季大半時間在傷兵名單,少數的出賽成績又很差的王建民,和去年季中才被升上大聯盟的倪福德,無法名列所屬組別前40%的B級,也是預料中事。

那分那些級數有什麼用?

當一支球隊失去Type A或Type B的自由球員的時候,會從簽下該球員的球隊那取得隔年選秀會的補償選秀權。失去A級自由球員的球隊,可以從該球員的新球隊那邊獲得其第一輪選秀權(例外情況是,如果新球隊擁有的第一輪選秀權是前十五順位內,則改補償第二輪選秀權),外加一個介於第一輪和第二輪之間的三明治選秀權。失去B級自由球員的球隊,只得到一個三明治選秀權。

可是要原球隊有給自由球員開仲裁才行。像去年王建民沒被洋基開仲裁直接釋出,不管他是否屬於A級或B級(當然他去年末是None),洋基隊都不能從他的新東家那獲得補償選秀權。

另一個跟級數有關的規定是限制每支球隊可以簽的自由球員數量。如果球季末市場上有39到62位自由球員,則每支球隊最多只能簽下三位A級或B級的自由球員。不過超過62位FA的情況呢?勞資協議沒有寫,而之前還真的發生這種情況,結果是沒人知道可以簽幾個,好像就變成無上限了。這個漏洞在下次的勞資協議時應該會得到修正。

所以個人認為此ESB ranking其實只對於即將成為自由球員的選手有意義。因為球隊必須審慎考慮是否要給予他仲裁,就算球隊不太期望簽下他,但如果可以從他那邊凹到補償選秀權,也算是搾乾了他的最後附加價值(風險是萬一選手想跟原隊續約,那給他仲裁就非續約不可了)。新球隊也要考慮簽下一位A級的球員是否值得拿第一輪選秀權去換。除此之外,一位尚在合約中的球員是屬於哪一級,其實只是茶餘飯後聊天時拿來聊的話題而已。

而其實看前面的公式,我們也可以看出這個ranking最大的問題:照排行給分。

假設某年內野手的組別裡,全壘打分項第二名的打者Ieter只打出13支全壘打,那第一名的選手Action 52-Rod不管他打50支全壘打還是16支全壘打,在該分項的分數也都只比第二名多1分而已。如果這位Action 52-Rod的打席數比Ieter排名低5名的話,這項就少了4分。反映在最終ranking上,很可能只打13發全壘打的Ieter的名次就會比打了50發的Action 52-Rod還高。

這種矛盾就如同這次公佈的AL內野手排名一樣(笑)。

另外各個分項的權重也是爭議來源,或我們可以說,沒造成爭議的唯一原因只是絕大多數人都不知道各組有看哪幾個分項而已。以內野手來講,其中一個分項是守備率,但我們知道三壘手的守備率普遍低於二遊。另外打擊率跟上壘率的權重相同,使得打擊率重複計算,重要性遠高於其他分項。更不用提竟然不採計長打率跟盜壘…

也還好這個排名只在簽FA時有用,不然這種ranking大概會吵翻天吧。也因為這樣,我們不需要去質疑為何鈴木一朗的排名還不如Denard Span,又為何Adam Lind可以拿到94.6667的高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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